2005-06-06 23:39:05≡▼左桑▲≡
〒 愛 〒
╭第176篇日記─ LOVE
有位作家的書中寫道:
男人對女人說:「我喜歡你」
女人說:「喜歡不是愛」
作者說 他自己不懂愛
頂多只能寫寫愛情小說罷了
如果連出了這麼多本愛情小說的作家
都說自己不懂愛的話
那麼 我懂愛嗎?
其實每個人對“愛”的定義不同
說到“定義”二字
讀工學院的我們
對宇宙大自然都有許許多多的定義
我們可以定義許多無形的東西
力、速、電、光 多到無法勝數
卻無法定義〝感情〞
我想是每個人對於感情的定義不同
所以這兩字 是沒有絕對的法則吧!
曾經有位女性這麼對我說過:
「我喜歡你」
『嗯。』
「我無法說“我愛你”,因為愛這麼字,太沉重了。」
『嗯,我瞭解。』
我瞭解
因為愛這個字,太沉重了。
我瞭解
她是這樣的平靜且清楚
是的 我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