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28 19:46:26@Dream

壹@Dream

 關於「壹」這個字,一般人會想到什麼呢?我想從壹週刊搶灘之後,應該沒有人會想到其他東西去了吧!它塑造狗仔隊的形象太鮮明了,從還未正式進攻前,就聲勢浩大的議題設定,讓同業去報導去攻擊,就當做個免費的宣傳也好,負面消息總比沒消沒息好,香港媒體的犀利,讓保守慣了的台灣媒體戰戰兢兢,不容忽視的力量茁壯著,風雨欲來的肅殺之氣,飄搖的令人不安。

 剛創刊不久那一陣子,很多媒體及團體聯盟批評砲轟壹週刊時,我向來都是幫它講話的那個叛徒之一,我並不覺得壹週刊會是個惡質的媒體,就算煽色腥又怎樣,我認為現今的媒體哪個可以自命清高,以新聞中立自居,當這則新聞有被報導的價值時,只要合乎法律以內,就算遊走法律邊緣又如何,況且雜誌至少是讀者可以選擇買或不買,並不像電視那樣充斥生活週遭,再則說過分,當時的獨家報導祭出璩美鳳性愛光碟,打著讀者有知的權利腐化人心,不會比壹週刊上流到哪裡去。

 公眾人物之所以叫做公眾,那代表他的一言一行代表公開,隱私權固然很重要,但明星政商名流若可以做個好小孩,狗仔隊自然害不到你,從另一個角度而言,今天如果不是你紅,你哪裡有被鎂光燈追逐的可能呀!又不是隨便一個阿狗阿貓都可以上電視新聞雜誌封面的哩!

 有機會到壹週刊走走,跟總編合照,算是完成了我眾多願望當中的一小個,從旁觀者的角度而言,其實所謂的狗仔隊很辛苦耶!記者這行業本身就已出生入死了,何況是常常鋌而走險的壹週刊員工呢!而裡面的記者們每個人都很好相處,也沒有外界所想像的這麼風聲鶴唳啦!只是誰不是混一口飯吃呢!忠於自己的職責這也沒什麼不對的吧!反而我覺得他們每個人在該領域上的專業,都是值得被學習的,這可以列為我在壹週刊所見所聞的收穫之一吧! 

上一篇:畫廊‧頤和園

下一篇:桂林‧漓江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