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5 17:03:22王泓鑫律師

第85期:假買賣,真脫產?

☉出刊日期:2008/05/12

☉發行單位:法治國律師事務所∕撰文:張明宏實習律師   指導  王泓鑫主持律師

【事件】

報載一名李姓男子為逃避賠償責任,竟先將個人房地過戶給弟弟,再轉賣給友人。其後,李某弟弟再買回,甚至設定抵押給另個弟弟。台灣高等法院發現李某弟弟根本沒付過錢,因而認定是贈與。另遲遲未交屋給友人,價款亦未實際支付,合議庭則認定是假買賣等,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李姓兄弟須撤銷贈與,塗銷移轉登記、抵押權登記(2008424中國時報新聞參照)。法律就債務人脫產有無規範?

【解析】

◎常見脫產方式有那些?

實務上常見債務人脫產的方法,與上述案例一樣,不外乎是以下幾種。

1種,透過假買賣。此種假買賣,其買賣雙方通常都沒有移轉所有權的意思,買賣標的物的使用收益,例如:出租之租金,通常還是原來的賣方即出賣人所享有。

2種是披著買賣的外觀,實際上卻是贈與。此脫產的方式,雖有買賣的外觀,雙方也約定有買賣價金。但通常就像前述案件一樣,價款實際上一毛錢也未給付,賣方內心是想將買賣標的物贈與給買方。

3種就債務人財產設定高額的抵押權。此種設定抵押權之脫產方式,其目的在讓債權人強制執行時,因抵押權具有優先效力,而一毛錢也分不到。

◎假買賣乃屬無效?

買賣雙方沒有移轉所有權的意思,法律上稱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此時買賣契約及物權移轉行為,依民法第87條第1項規定是無效的(民法第87條第1項規定,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標的物所有權不會因假買賣而有所變動,換句話說,所有權不會移轉,因此,縱使已向地政機關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獲准,該所有權移轉登記也要被塗銷。

◎買賣變成贈與,怎麼辦?

一般而言,雖然假買賣會因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無效。不過有些假買賣,當事人雖然沒有買賣的意思,不過可能隱藏其他想法目的,例如:贈與。如果在這種情形下,在考量並尊重當事人的真意下,雖然買賣會無效,然而,所隱藏的法律行為,如:贈與,仍可能有效(民法第87條第2項規定:「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雖然,贈與可能有效,不過,基於贈與行為有可能會損害債權人之債權,債權人仍可以依據民法第244條第1項規定,聲請法院撤銷贈與行為(民法第244條第1項規定,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詳可參見本書「有錢做公益,沒錢還債務!」乙文)。

◎債務人之不動產虛偽設定高額抵押權,無效

在債務人之不動產上,債務人若串通他人製造假債權,設定高額抵押權,損害債權人之債權。此時虛偽設定的抵押權與假買賣一樣,債權人也可以依據民法87條第1項,以債務人與抵押權人通謀而虛偽意思表示,該抵押權設定無效為由,而訴請塗銷抵押權登記。

◎小結

所以在上述案例,當法院在認定有假買賣、贈與以及虛偽設定抵押權之情形下,為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撤銷贈與以及塗銷抵押權登記之判決,顯屬依法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