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0 11:56:37王泓鑫律師
第4期:五一勞動節特別專題2-退休金與勞保給付
☉出刊日期:2005/05/09
☉發行單位:法治國律師事務所 / 王泓鑫主持律師
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準備施行的所謂「勞退新制」,主要是針對《勞動基準法》內所規定的「退休金」制度所做的變革。這與「勞工保險」的「老年給付」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勞退新制」並沒有變動到「勞工保險」的制度,勞工保險還是依照原本的制度運行。
而一般在退休的時候,勞工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之下,是可以領到兩筆款項,一種是公司發給的「退休金」;另一種是勞保局發給的「老年給付」。
一個完整的「退休財務計劃」應該要包含三種來源:
(一)社會福利制度(如「勞工保險」,以及將來可能實施的國民年金制度)。
(二)企業退休制度(勞基法的退休金制度、勞工退休金條例)。
(三)個人投資理財(股票、基金、保險等)。
因此,勞工保險的老年給付算是第一種來源,勞退新制(或舊制)則是第二種來源。但是,如果依照現在的法令規定,光靠以上這兩種來源,是不是足夠支應未來退休生活的財務,實在令人憂慮。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勞工最多可以領到5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額(以退休當月之前三年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而依據勞基法舊制規定,勞工退休時作多可領取45個基數的退休金(基數指的是勞工退休前六個月的每月平均薪資)。也就是說,假如勞工退休時的薪水約6萬元左右,頂多就是領取近6百萬元的老年給付及退休金。這是否足夠支應退休後的生活開支,大家就自己評估一下吧!
因此,平時花錢享樂的同時,還是要想想年老時的生活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