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0 11:51:43王泓鑫律師

第5期:五一勞動節特別專題3-勞退新舊制度比較1

☉出刊日期:2005/05/16

☉發行單位:法治國律師事務所  /  撰文:王泓鑫主持律師

※  誰要適用「新制」?「新制」與「舊制」真的可以由妳/你隨便選嗎?

    不見得是完全可以自己選擇。從今年七月一日起準備施行的所謂「勞退新制」,到底有「誰」必須要適用?有四種人:

一、首先,以七月一日為基準日,在九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包含七月一日)的新工作者(新加入勞動市場的新鮮人,就是先前沒有工作經驗的人)【例如,小美今年六月剛從學校畢業,找到工作後在七月份起任職某家公司,小美就一定適用新制,沒得選】。

二、先前已經有在工作,但是在七月一日以後更換公司(跳槽的人),強制適用新制,勞工不得選擇繼續適用舊制【例如,小陳原先在A公司工作了好幾年,但在七月份跳槽至B公司。小陳在B公司任職後,就強制適用新制,沒得選】。

三、先前已經有工作的勞工,雖然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曾經離職,在實施新制後,又回到原來公司上班的,也強制適用新制【小張原先任職C公司,因出國進修,離職二年,在七月回國後又繼續回到C公司上班,這時候也強制適用新制,沒得選】(勞工退休金條例第8條第1項但書參照)。

四、在同一家公司任職,選擇適用新制的勞工(自94年7月1日實施日起,舊制的勞工,五年內都可再改選新制。但已經選擇新制的勞工,不能再選擇回舊制)。

    由上面的說明可以知道,很多情況下新制與舊制是沒得選的,一定得適用新制。但是,選擇新制的人,一但選擇新制,就不能反悔再去選擇舊制。所以,在選擇新制的時候,得要考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