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20 17:47:37仲冬

休假獎金

身為公務人員,我每年有一萬六千元的休假獎金。領取的條件是:一、必須在休假期間使用,二、必須在年度休假到使用超過一半時候才可以申請(比方說我的年休假是三十天,我要再休假超過十五天以後才能申請)。三、必須拿八千元發票(也就是超過半額),才可以報銷領取。報銷的方式好像有點像官員們的特支費,一半需要發票,一半不要。
乍聽起來,似乎是政府德政,鼓勵支持公務員休假,還可以促進金融消費。據說這休假獎金的來源是以前的不休假工作獎金,領導人的觀念一改,從鼓勵上班到鼓勵休閒,休假獎金也就變成了「不」休假獎金。不增加政府支出,真是美事一樁。但是為了這八千元發票,同仁真是煞費苦心。
首先小董填了假單,當天買了每天通勤的高速公路回數票。報銷時被打回票,原因是:「你怎麼可能一天來回那麼多趟?」
我剛好要去保養車子,也請了半天假。保養場促銷保養計畫,「兩萬元負責四萬公里」。禁不起促銷員的如黃篁之舌,加上我想反正要保養,何況還可以報休假獎金,就買了。不料發票送上去,被退回來,說要細目。問題是:「保養怎麼會用那麼多錢?」。這樣的質疑連送公文的小姐都不解:「換四個輪子不就要八千塊了嗎?」真是不過是要報銷八千塊而已嘛,幹嘛還要細目。
我把保養計畫送上去了,結果核銷人員打電話來:「對不起,這計畫不能報銷,因為你不是當天消費完畢的。」
「我當然是當天消費的,我當天付錢買的」
「不行,因為你以後才去保養。」
「那如果我買一台電視,回去看五年,可以嗎?」
好在核銷人員沒有認為我找麻煩,實事求是的回答:「買電視可以」
同事小珍勸我,乾脆讓保養場開一張換四個輪子的發票算了。
為了不造假,我除了放棄不休假獎金,只好另外填一張休假單,再在那天設法去瞎拼花費掉八千元。
就我所知大多的報銷都如此,真正的消費不能報,跟別人蒐集的、或請商家開立的假發票,卻順利過關。以前我會為這樣的事生氣,尤其聽人勸說:「天下烏鴉一般黑,你何必那麼彆扭」,我會回答:「天下黑不黑我不管,但是規規矩矩清清白白的事行不通,就是不對」。現在年紀大了,火氣小了,也漸漸見怪不怪。
報銷一張發票這麼難,突然很同情起阿扁總統來。難怪他不懂「為什麼別人可以我不行」「過去可以,現在不行」。
我不是在替阿扁總統開脫,在英國時看過一部電視記錄片,說台灣的貪腐多麼嚴重,收取回扣被視為理所當然。被訪問者甚至厚顏無恥的說:「那裡抹油,那裡轉的快」我當時真是震驚。後來讀到一個研究報告,幾乎所有的受訪者都承認送過紅包,送的對象包括上司、官員、警察、醫生、老師等等、等等。各行業有兩本帳簿不稀奇,甚至我們單位的小收發,「靠山吃山」都常常有人孝敬水果點心,要不就因為常常替大家合夥定便當,而可以吃到免費的滷味。看來我們的貪腐問題還真不輕。
辜大老說世界那裏沒有貪腐,即便如此,也不能變成貪腐有理。不錯世界各地都有犯罪,但不會全世界都是黑手黨。犯罪不是有與無的問題,是有多少及被視為對與錯的問題。一個社會認為貪腐不是問題,才有問題。
雖然耶穌基督說:「沒有罪的才可以丟第一塊石頭」,但是如果經由對上位者的檢討,而使得我們社會知道「即使貴為總統也不能貪小錢」,或許我們還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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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青山 2006-11-18 12:02:55

有空來我屋坐坐,別那麼不好意思.
http://blog.sina.com.cn/u/1262632163

檸檬 2006-10-18 23:18:48

感覺這篇文章有點在批判當代台灣貪腐問題
不過有人的地方就有黑暗..
現在也只能按照某些規矩做事..誰叫我們只是小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