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1 07:12:28售屋達人

直系親屬

有人誤以為「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即符合奢侈稅規定的「自住房屋」,即使持有不滿2年就出售房屋,也可以排除課稅。
(1). 自住房屋應由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因此不包括「直系尊親屬」。
另外,更誤以為買賣取得的不動產,2年內出售才課奢侈稅;至於「受贈取得」的不動產,則可排除課稅。
(2). 「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才不屬於奢侈稅課徵範圍,但不包括「受贈取得」的不動產,避免利用「贈與」來規避奢侈稅。
(3).不動產「持有期間」的計算,是自取得不動產登記之日起至完成移轉予買方登記之日止;其實,「持有期間」之計算是自取得不動產登記之日起至買賣雙方「訂定銷售契約」之日止。
若出售持有未滿2年的不動產,且不符合奢侈稅「豁免條款」相關規定,應依法申報繳納奢侈稅,以免被查獲補稅之外,還被處以高額的罰款,得不償失。
相片:有人誤以為「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即符合奢侈稅規定的「自住房屋」,即使持有不滿2年就出售房屋,也可以排除課稅。
(1). 自住房屋應由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因此不包括「直系尊親屬」。 
另外,更誤以為買賣取得的不動產,2年內出售才課奢侈稅;至於「受贈取得」的不動產,則可排除課稅。
(2). 「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才不屬於奢侈稅課徵範圍,但不包括「受贈取得」的不動產,避免利用「贈與」來規避奢侈稅。 
(3).不動產「持有期間」的計算,是自取得不動產登記之日起至完成移轉予買方登記之日止;其實,「持有期間」之計算是自取得不動產登記之日起至買賣雙方「訂定銷售契約」之日止。
若出售持有未滿2年的不動產,且不符合奢侈稅「豁免條款」相關規定,應依法申報繳納奢侈稅,以免被查獲補稅之外,還被處以高額的罰款,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