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3 14:56:18

把話說清楚

我在我的新聞台裡寫我的事,有什麼不對?有哪裡不對?我原本就愛恨形於色,討厭心機深沉的玩弄人性,我寫我的想法,在我的地方,哪裡錯了?觸犯哪一條律文,又妨害哪一個善良風俗了?這裡是我的網頁、我的世界,難道要我虛偽的面對自己的真心,明明不喜歡還得硬逼著說喜歡?我是這樣的人嗎?!

你不要把你的想法強加在我身上,不要以為付出的別人一定會全盤接受,即使你有著什麼樣的打算,也不見得我就得按著你的譜走!!以前不堪的回憶是你給的,以前我能給的你也沒接受過,憑什麼現在要求我一定要收下你的「好意」?就算你現在終於有心思釋出善意,我也有選擇接受與否的自由吧!?

說是只想維持聯繫,卻在我洩露的真心下扯破了偽善的虛情假意,二方想維持聯繫,也得要雙方都願意才能成立,否則只是一廂情願,我什麼義務「一定」要陪你演這齣爛戲阿?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我不想跟你有牽扯!聽懂了嗎?我˙不˙想!!

我再怎麼不知長進,也知道像這種得不到回應就口出穢言的人有多噁心!!

我已經很努力在修正我對人際關係的態度,可是再怎麼修正也是有限度的,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即使能一時虛應了事,我也無法睜眼說出違背真心的瞎話,不同的個體有不同的思想,這種簡單到爆的事任何人都該心裡有數,因為我不按你的劇本走就責罪於我,這世界上有這麼可笑的事嗎!?別太過分了!!我可不是童話中的完美公主,也不是可以任人搓圓捏扁的!

我可以承認個體間的不同,也可以接受思想上的差異,性別、性向、國籍、宗教、種族、膚色都不會影響我對一個「人」的想法。可是拜託不要強迫我接受認同你的想法,還要我跟著你一起瘋!我也是有「自我」這種東西的,別把人看扁了!哼!

後記:我做不出用髒話人身攻擊這種事,起碼不會寫出來,不過恭喜了,無論以後你變成什麼樣的人,擁有什麼樣令人欽羨的有形無形之物,你在我心中,永遠也就只能是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