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3 20:41:09魯柏

怪怪同居三週年誌

7月12日,是我們共同生活於此,滿三年。
三年,若是就婚姻的象徵而言的話,是”菓婚”。看起來好像是果皮廚餘的感覺,不新鮮,而容易腐敗。加上交住的時間,也不過5年。

”一年:紙婚;二年:藁婚;三年:菓婚;四年:革婚;五年:木婚;
七年:花婚;十年:錫婚;十二年:絹婚;十五年:水晶婚;
二十年:磁器婚;二十五年:銀婚;三十年:真珠婚;
三十五年:珊瑚婚;四十年:紅寶石婚;四十五年:藍寶石婚;
五十年:金婚;五十五年:綠寶石婚;七十五年:鑽石婚。”

既是週年,好像也該發表感言。
我的牌氣還是很壞,腦袋還是很搞怪。但是該發的牌氣幾乎都在前男友身上發完了。我不會再像之前張牙舞爪地罵人。所以怪應該感謝他先當砲灰。
我問怪鍋說,像我們這樣,算是一個家庭嗎?我不煮飯,不帶小孩,也不太打掃。我們之間動靜各異,就好像各過各的生活。
就算到現在,我還是不敢相信,我們以後還會有更多的3年。雖然沒想過放棄,但也不敢相信會長久。在我沈浸在別的事情的時侯,或又有了別的嚮往,我內心的單身基因又不斷在鼓動我,我就會覺得另一個我不斷在耳邊,我應該不要拖著他,跟我過著不樣婚姻的婚姻生活。
我不要這種半空中的生活,像單身又像同居。我不要家庭規範所引起的種種罪惡感。我與他攤牌,想要找碴,想要找他的語病病,證明他其實也不要這樣的婚姻。然後他說,人不能只是看眼前,人老了總會需要一個伴。我很不服氣地說,那是你要的,但我不是。也不知道他那天是受了什麼事情所生的感觸,他說,他對我沒有什麼要求,人生苦短,要做什麼就去做。
當他都這麼說了,我已不能再說什麼。同住到現在,他似乎都沒有要求我要配合他什麼。有的只是商量。而我常常把商量後的退讓,當成是自己背叛單身的損失。做自己認為該做,但不想做的事。該做的很少是心甘情願的。這是黑暗的自己。我總覺得別人都很真誠,怎麼自己追究起來其實是很虛偽的。不是真心的婚姻,能維持多久?或者我生命至此,都是一直在偽裝,所以,再繼續下去,也沒有什麼差別?反正你不過坦率的生活,就得戴面具度日,不用太費力的。因為,我有時分不清楚,自己的真心與偽裝。
禮貌,也不一定是虛偽。關心,也不一定是客氣。怎樣的我才是我,怎樣的我,才是能在婚姻中遊刃有餘的我。
怪鍋給我的自由,讓我有很多學習的空間,我喜歡他,在喜歡之中,等待愛的感受降臨。
這是我奇怪的週年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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