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8 17:46:48Lawrence

【南風】我喜歡我喜歡的東西像海一樣大

 

和陳桑討論到喜歡一個人時,究竟是喜歡他「一部份」還是「全部」?

若「喜歡」是涉及兩人感情的,那表示「身」與「心」都寄託於對方;若是職場的,可能是主管賞識你的能力、同事信靠你的專業、部屬仰望你的信任。前者可能會生活在一起,甚至成為家人,相伴一輩子;後者卻可能是相對短暫的一個駐足,過了,也就結束。

前者因為向對方獻出了身心,和準家人與家人的關係,一旦「喜歡」,就得全部概括承受他的好與壞,那怕是你只喜歡你「喜歡他的那個部分」;卻對他的某個特徵或習慣有點感冒。後者,只要在維持工作順利的前提下,在「喜歡」以外的部分,似乎都可以視而不見,避開就好。

與情人的爭吵,通常在發現對方「我不喜歡」的部分被放大,放大到自己無法忍受的程度。職場上,若是我不喜歡被放大,某一邊可能拍桌走人;但情感上不太允許這樣一走了之,況且,有哪對情侶或夫妻不吵架或拌個嘴呢?

老孟說:「我喜歡我喜歡的東西像海一樣大。」

當初要跟對方在一起,是因為我們放大了對方某樣特質,那個特質變得像海一樣大,我們在其中任憑遨遊,無限寬廣,造就最初在一起的快樂。

但對方總有缺點,沒有人是完美的。像月亮一樣,就算永遠只有亮面朝著地球,但還是會固定缺角,甚至不見。當某樣缺點反過來變成「我討厭的東西像海一樣大」的時候,巨浪便可能會翻船。喜歡一個人,不一定要喜歡他的缺點,或自己不認同對方的某個部分;但概括承受他的全部,這是喜歡對方無可避免的一個條件。

想清楚為何喜歡對方了嗎?想清楚為何答應和對方交往嗎?如果是,就把喜歡的原因放大,接受他的結果,否則,築更高的牆遮了自己的眼界,還多了兩個難過的心。

「我喜歡我喜歡的東西像海一樣大」,似乎在生活很多面向上都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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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居人 2009-06-28 15:57:40

我也喜歡這樣的喜歡。
只是還是怎樣的自己卻未知,所以還叫做半居人嗎?
或許人總是一直在尋找心中那個自己,或者那個窩...

因此這樣的方式是為了更喜歡自己
因為無論是誰,都希望自己可以得到自由
不是非得在金錢,或物質的規範下才能存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