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9 00:17:13粟子
豈止三笑---唐伯虎與秋香的永恆情緣Ⅱ—周璇與李麗華的交鋒
自從陳雲裳主演的〈木蘭從軍〉(1939)大受歡迎,連帶引發上海電影公司拍攝歷史愛國古裝片的風潮。然而,由於同類型的故事有限,因此各公司紛紛轉而自稗官野史、章回小說及民間傳說中取材。根據杜雲之所著《中國電影七十年》(台北:中華民國電影圖書館出版部,1986,頁279)記載,這種大量拍攝古裝片的情況始於1939年,至1940年達到高峰,該年上海拍片共計67部,其中有54部即為此類影片。
實際上,傳統故事雖多,但能攝製成電影且具有商業價值的卻有限,英雄所見略同的電影公司,不可避免地引發多次打對台的「雙胞案」。在這種情況下,相當有觀眾緣的「三笑」自然難以遠離風暴,成為「藝華」、「國華」兩家公司爭相拍攝的題材。
〈三笑〉(1940)是影壇長青樹李麗華的首部作品,她因為「藝華」老闆嚴春堂的提攜而投入電影圈,首部作品〈英烈傳〉拍到一半時,就被抽去搶拍〈三笑〉,意外獲得與金嗓子周璇對抗的機會。這部由岳楓導演,嚴化、韓蘭根、關宏達主演的作品,除了李麗華是新星外(註3),其餘在製作與卡司上都和「國華」不相上下。「藝華」為了趕上「國華」進度,不分晝夜的趕工,首次擔任女主角的李麗華,也見識到電影圈的「趕拍」陣仗。最後,「藝華」版的〈三笑〉最終以七天的時間完成電影,搶在6月3日上映。
相較於全力投入的李麗華,當時為「國華」台柱的周璇,則是在不斷地趕拍行程中分身乏術,她的傳記如《一代歌星周璇》(沈寂,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頁104~106)與《周璇小傳》(詹宏志,台北:遠流出版社,頁79~80),甚至是李麗華的傳記《戲說李麗華》(宇業熒,台北:全年代出版社,1996,頁75)都對這段昏天暗地的拍戲經驗有精細的敘述,而〈三笑〉(1940)也是她這段時期以七日完成的作品之一。「國華」版〈三笑〉於6月10日上映,仍比「藝華」慢了7天。
上映時間的先後對採用同樣題材的電影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先上映者,往往可以吸引較多觀眾,亦可破壞後者的新鮮感。雖然周璇的歌聲與演技受到普遍的喜愛,但李麗華藉由「遺失鑽戒」所打響的聲勢也不惶多讓。筆者未查到當時賣座的第一手資料,依照杜雲之的說法是:「她(李麗華)被「藝華」所發掘,主演〈三笑〉,和「國華」出品周璇主演的〈三笑〉打對台,居然打個平手,不分勝負。」(頁280~281)然而,沈寂所著的《一代歌星周璇》書中卻指出:「「國華」的〈三笑〉比「藝華」的〈三笑〉遲七天公映,但由於周璇的歌喉壓倒靠遺失鑽戒的噱頭新聞而出名的李麗華妖麗的表演,賣座竟也超過「藝華」。」(頁104)兩個版本的〈三笑〉之爭,誰勝誰負已是昨日黃花,但是透過這次搶拍事件就可以瞭解,唐伯虎與秋香的三笑姻緣是多麼受到當時片商與觀眾喜愛的故事題材。
註3:在「三笑」雙胞案正式爆發前,「藝華」認為,新星李麗華相較於斐聲影壇的周璇,兩人知名度相差太遠,因此負責公司宣傳的吳承庸決定以炒作新聞的方式打響名號,先讓觀眾熟悉「李麗華」這三個字。根據杜雲之(頁281~282)與宇業熒(頁75~78)的記載,當時「藝華」在各報刊登數天「李麗華招尋遺失鑽戒啟事」的大廣告,報導她在上海觀賞馬戲表演時遺失巨鑽戒一只。數天後又刊出「海京伯馬戲團招領鑽戒啟事」,接著又刊登「李麗華道謝啟事」,說明她已領回鑽戒,並捐款二百元給難童教養院,其後難童教養院又刊登「鳴謝啟事」。一連串的廣告,天天刊出「李麗華」的名字,使讀者引起很大的興趣與好奇,這位遺失鑽戒的李麗華究竟是何人?不久,「藝華」再刊出李麗華主演〈三笑〉的廣告,這時上海市民才恍然大悟,原來她是位電影明星,連帶引起觀眾入場看戲的意願。半世紀後,李麗華提及鑽戒事件時,還是哈哈大笑不已,她說:「那種時候我從那裡來大鑽戒呀!平白無故讓那麼多人受騙,都是那個赤佬搞的花樣…。」(宇業熒,頁77)。
圖片說明:李麗華(左)、嚴化(右)在〈三笑〉(1940)中飾演秋香與唐伯虎。
實際上,傳統故事雖多,但能攝製成電影且具有商業價值的卻有限,英雄所見略同的電影公司,不可避免地引發多次打對台的「雙胞案」。在這種情況下,相當有觀眾緣的「三笑」自然難以遠離風暴,成為「藝華」、「國華」兩家公司爭相拍攝的題材。
〈三笑〉(1940)是影壇長青樹李麗華的首部作品,她因為「藝華」老闆嚴春堂的提攜而投入電影圈,首部作品〈英烈傳〉拍到一半時,就被抽去搶拍〈三笑〉,意外獲得與金嗓子周璇對抗的機會。這部由岳楓導演,嚴化、韓蘭根、關宏達主演的作品,除了李麗華是新星外(註3),其餘在製作與卡司上都和「國華」不相上下。「藝華」為了趕上「國華」進度,不分晝夜的趕工,首次擔任女主角的李麗華,也見識到電影圈的「趕拍」陣仗。最後,「藝華」版的〈三笑〉最終以七天的時間完成電影,搶在6月3日上映。
相較於全力投入的李麗華,當時為「國華」台柱的周璇,則是在不斷地趕拍行程中分身乏術,她的傳記如《一代歌星周璇》(沈寂,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頁104~106)與《周璇小傳》(詹宏志,台北:遠流出版社,頁79~80),甚至是李麗華的傳記《戲說李麗華》(宇業熒,台北:全年代出版社,1996,頁75)都對這段昏天暗地的拍戲經驗有精細的敘述,而〈三笑〉(1940)也是她這段時期以七日完成的作品之一。「國華」版〈三笑〉於6月10日上映,仍比「藝華」慢了7天。
上映時間的先後對採用同樣題材的電影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先上映者,往往可以吸引較多觀眾,亦可破壞後者的新鮮感。雖然周璇的歌聲與演技受到普遍的喜愛,但李麗華藉由「遺失鑽戒」所打響的聲勢也不惶多讓。筆者未查到當時賣座的第一手資料,依照杜雲之的說法是:「她(李麗華)被「藝華」所發掘,主演〈三笑〉,和「國華」出品周璇主演的〈三笑〉打對台,居然打個平手,不分勝負。」(頁280~281)然而,沈寂所著的《一代歌星周璇》書中卻指出:「「國華」的〈三笑〉比「藝華」的〈三笑〉遲七天公映,但由於周璇的歌喉壓倒靠遺失鑽戒的噱頭新聞而出名的李麗華妖麗的表演,賣座竟也超過「藝華」。」(頁104)兩個版本的〈三笑〉之爭,誰勝誰負已是昨日黃花,但是透過這次搶拍事件就可以瞭解,唐伯虎與秋香的三笑姻緣是多麼受到當時片商與觀眾喜愛的故事題材。
註3:在「三笑」雙胞案正式爆發前,「藝華」認為,新星李麗華相較於斐聲影壇的周璇,兩人知名度相差太遠,因此負責公司宣傳的吳承庸決定以炒作新聞的方式打響名號,先讓觀眾熟悉「李麗華」這三個字。根據杜雲之(頁281~282)與宇業熒(頁75~78)的記載,當時「藝華」在各報刊登數天「李麗華招尋遺失鑽戒啟事」的大廣告,報導她在上海觀賞馬戲表演時遺失巨鑽戒一只。數天後又刊出「海京伯馬戲團招領鑽戒啟事」,接著又刊登「李麗華道謝啟事」,說明她已領回鑽戒,並捐款二百元給難童教養院,其後難童教養院又刊登「鳴謝啟事」。一連串的廣告,天天刊出「李麗華」的名字,使讀者引起很大的興趣與好奇,這位遺失鑽戒的李麗華究竟是何人?不久,「藝華」再刊出李麗華主演〈三笑〉的廣告,這時上海市民才恍然大悟,原來她是位電影明星,連帶引起觀眾入場看戲的意願。半世紀後,李麗華提及鑽戒事件時,還是哈哈大笑不已,她說:「那種時候我從那裡來大鑽戒呀!平白無故讓那麼多人受騙,都是那個赤佬搞的花樣…。」(宇業熒,頁77)。
圖片說明:李麗華(左)、嚴化(右)在〈三笑〉(1940)中飾演秋香與唐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