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5 17:33:36 佳佳

該出面解決了吧!

媽媽車禍到現在已經兩年多了

媽媽的腳已經無法正常行走

永遠都是緩慢一跛一跛的

肇事者至今從未關心過媽媽的傷勢

也從未有誠心的來談和解

好像撞了就算了的感覺

每次看到媽媽受傷的腳

已不是完好如初的一條腿

大腿肉的凹陷是因為補小腿的傷口

現在看起來還是很恐怖


我們的司法難道沒有強制酒駕肇事的民事賠償最低金額嗎?

媽媽無故被撞

還要等待對方來談和解

對方沒有誠意

媽媽還能怎樣!!

給人家撞好玩的是嗎?

媽媽的腳受傷變得什麼都不方便

沒辦法找個正常的工作做

沒有正常的收入

當初受傷住院的金額

還有受傷期間沒有收入的生活

就該自己承受嗎?

如果司法可以有強制的民事賠償最低金額

以後因酒肇受傷的受害者

就可以不用再擔心後續要處理一堆事情

也不用擔心肇事對方擺爛不負責任


現在只希望對方能良心發現

不要酒駕撞了人就什麼都不用負責的遠走他鄉

我媽媽不一直追究是因為看在你的家庭狀況

但做錯了事就要負責

更何況是影響到我媽媽一輩子行走的腳


沒錢賠

字典裡有"分期"這兩個字

金額不重要

但要賠得合理

最重要是要有勇於認錯及負責的心

別讓我們做孩子的

看著媽媽無故被酒駕的你用車撞

腳撞跛了卻得不到一點認錯、一點悔改、一點心意

和一切該負的責任



已經兩年了

該出面解決了吧!





不能沒有你(給媽媽)



  媽媽剛受傷時的腳,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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