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22 18:45:48踐實山人

《美國紀行》五


19.1.05 (星期三)

去旁聽Robert Hymes的研究生課,他主要從宋元清的刑案去看中國的法律與社會文化。只是疑惑何以不見了明代這個部份。齊雄說他可能因不熟悉而不提,又或是因為明代並沒有關於刑案的匯編,所以要研究也難。但這可不恰是問題之一嗎?聯利後來提說,明代罰權多操縱在皇帝手中,故只有「刑」而沒有「案」,我想是說得沒錯的。

但若要探討中國刑案而舖展整個中國社會的法律觀點,實際上又與法律制度背後觀念的支持很有關於,比如禮法關係、公與私的觀念、對賞罰的思想等,都會影響一些法律的裁定與審判。若要談法律與婦女這個課題,實不能遺漏明代這部份。上了這趟課,益發覺得制度與思想無法分隔,但學術有時不做整合工作,反而形成更多的分裂,這分裂也逐漸將形成偏見與陷阱,不可不慎。

傍晚七點多從總圖出來時,好多的雪花從天而降,美極了。雪花舔著寒衣,不一會兒又自我銷融。心裡甚是愉快,但身子已在顫抖,牙齒都快宣戰,咯咯在敲打。

*圖為與東亞仳鄰的哲學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