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7 11:21:21無法沉默的貓

20080108~約伯記31章

默想詩歌:這一生最美的祝福
http://www.goooooooood.com/ss/36450501.htm
圖片附註:攝於墾丁社頂公園(2008年1月)。
~~~~~~~~~~~~~~~~~~~~~~~~~~~~~~~~~~
約伯記~第三十一章

31:1 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
31:2 從至上的 神所得之分,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甚麼呢?
31:3 豈不是禍患臨到不義的,災害臨到作孽的呢?
31:4 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
31:5 我若與虛謊同行,腳若追隨詭詐;
31:6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使 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
31:7 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我的心若隨著我的眼目,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
31:8 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我田所產的被拔出來。
31:9 我若受迷惑,向婦人起淫念,在鄰舍的門外蹲伏,
31:10 就願我的妻子給別人推磨,別人也與她同室。
31:11 因為這是大罪,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
31:12 這本是火焚燒,直到燬滅,必拔除我所有的家產。

聖經十誡中提到不可姦淫,心裡起淫念就是犯了姦淫罪,這是上帝的標準。提供我們檢視內心一向是清白的嗎?約伯的一生非常自制,不僅避免犯姦淫的大罪,他甚至沒有用過有色的眼光去窺視婦女。約伯明確表明他內裡和外在都是清白的。在29章中,約伯回顧了自己的善行。在這31章中,他列舉了自己沒有犯過的罪,比如說:邪惡的心思、欺負周圍的人、或者抵抗神等事。所以他是完全的義人,在他自己的標準裡或上帝的標準裡都是符合的。所以,遭受苦難與惡者的攻擊,朋友的誤會,並不能將行義的人壓下去,反而使約伯更仰望神的公義。他想到”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不論人怎麼說,雖然有時他不明白,但仍然相信,神是公義的審判者﹕”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

31:13 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
31:14 神興起,我怎樣行呢?他察問,我怎樣回答呢?
31:15 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嗎?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豈不是一位嗎?
31:16 我若不容貧寒人得其所願,或叫寡婦眼中失望;
31:17 或獨自吃我一點食物,孤兒沒有與我同吃;
31:18 (從幼年時孤兒與我同長,好像父子一樣;我從出母腹就扶助(註:原文作“引領”)寡婦。)
31:19 我若見人因無衣死亡,或見窮乏人身無遮蓋;
31:20 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為我祝福;
31:21 我若在城門口見有幫助我的,舉手攻擊孤兒;
31:22 情願我的肩頭從缺盆骨脫落,我的膀臂從羊矢骨折斷。
31:23 因 神降的災禍使我恐懼;因他的威嚴,我不能妄為。
31:24 我若以黃金為指望,對精金說:‘你是我的倚靠’;
31:25 我若因財物豐裕,因我手多得資財而歡喜;
31:26 我若見太陽發光,明月行在空中,
31:27 心就暗暗被引誘,口便親手;
31:28 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又是我背棄在上的 神。

約伯不因“手多資財而歡喜”約伯堅定地認為,將快樂建立在財富上是拜偶像(錢屬偶像)和背棄天上的神。我們常為迷戀金錢和財富的社會行為尋找藉口,冠之以“必需的邪惡”,或“現代世界中的定律”。但每個時代的每一社會都看重金錢所帶來的權力和威望。真正的信徒必須使自己不陷於追求更多金錢、聲望和財富的慾望中,也不應慳吝錢財,不去幫助物質上有需要的人。

31:29 我若見恨我的遭報就歡喜,見他遭災便高興;
31:30 (我沒有容口犯罪,咒詛他的生命。)
31:31 若我帳棚的人未嘗說:‘誰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飽呢?’
31:32 (從來我沒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卻開門迎接行路的人。)
31:33 我若像亞當(註:或作“別人”)遮掩我的過犯,將罪孽藏在懷中;
31:34 因懼怕大眾,又因宗族藐視我,使我驚恐,以致閉口無言,杜門不出;
31:35 惟願有一位肯聽我!(看哪!在這裡有我所劃的押,願全能者回答我。)
31:36 願那敵我者所寫的狀詞在我這裡,我必帶在肩上,又綁在頭上為冠冕。
31:37 我必向他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他面前。

約伯不怕向撒但挑戰﹗撒但在神的面前控告人﹔約伯卻說,他的腳步是照神的旨意,每一步都算數,沒有偏離正路,步步都有腳印﹔撒但要控告,約伯可以每一步都交待清楚。因此,撒但雖然控告,他帶在肩上,表明為可以為自己的行動負責﹔撒但羞辱他,加罪於他,迫害他,因為那都是無端毀謗,反成為頭上的冠冕。他理直氣壯,絕不用畏縮,挺胸昂首,勇敢威武的”如君王進到他面前”。這樣的氣勢,是因為他有無虧的良心,確信自己未行不義的事。我們的行事為人也當如此,若只是向人交代而無法向上帝交代,也是徒勞的。

31:38 我若奪取田地,這地向我喊冤,犁溝一同哭泣;
31:39 我若吃地的出產不給價值,或叫原主喪命;
31:40 願這地長蒺藜代替麥子,長惡草代替大麥。”約伯的話說完了。

我們是不是常很不喜歡別人看到真實的自己,或者刻意試圖使別人看不到真實的自己。或許我們真的無法像約伯的聲明,他沒有像平常人那樣,試圖掩藏自己的罪。而我們常因害怕自己的罪被發現而欺騙他人。我們用謊言掩飾自己,使別人覺得我們很好;但我們無法向神隱瞞。當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時,便是釋放了自己,得到了赦免和新生命。我們靠自己的義,不能進到神面前,沒有誰能說他是坦然無愧的,我們的義都像是污穢的衣服。惟相信靠賴耶穌基督的寶血,才可潔淨罪孽,”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使徒行傳十三﹕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