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7 22:27:32MR.7

樂生與執生之間



這些日子來,樂生療養院拆遷這個新聞議題如幽靈般,不定時地隱現在新聞版面,以及各個主要的傳播媒介。這個新聞主題,牽涉了諸多的問題,這些問題含括了文化資產、人權、政治鬥爭等議題。這個議題最初,只是樂生療養院與政府之間雙方面的事,但因為樂生療養院特殊的歷史歷程,使得這問題越來越複雜化,除了學生團體的支援外,還包括了文化團體、人權團體的加入。而樂生療養院的拆遷,屬於公共事務,因此政治力的介入與角力也在所難免。於是乎,眾多勢力牽扯其中,這股要求暫緩拆遷的陣營,彷如一支雜牌軍,雖然目標一致,但是各自的論述、各自的盤算都不盡相同。

雖然,對於反拆遷陣營,我用了幽靈、雜牌軍的詞彙來形容,但我並無惡意,相反的,我要為著他們心中的正義感到敬佩,畢竟他們的行動在其自身的認知裡頭是正義的。不過,畢竟組成份子複雜,他們的訴求也就產生了許多分歧,或至少是不同的訴求理由。而在這眾多的論述之中,大致有兩個類型的反拆遷理由,一是文化上的,二是人權上的。

文化上的訴求在於,樂生療養院是二次大戰日方所建立的痲瘋病治療中心,在整個歷史的發展脈絡上極具意義,因此,這方面的論述將樂生療養院定義為文化上的資產,認為有保存的必要。而關於人權上的訴求,主要是認為住在療養院裡頭的許多病患,他們從日據時代就被歧視性的居留於此,而於此住了數十年,一下要搬遷到另一個處所,一來對於病患是情感上的傷害,二來新療養處所的設計也是被反拆遷陣營所質疑。

有趣的是,這兩種文化上和人權上的訴求,都恰巧遇上了一些政治議題,於是乎便形成了很有意思的對比。而從這對比之中,也剛好給予我們一個切入反拆遷陣營之論述的縫隙。



首先,在文化這個論述上,樂生拆遷的議題適巧碰上了中正紀念堂之外牆的拆遷與否的問題。姑且不論中正紀念堂的外牆是否具有文化價值,這件事會被媒體吵的沸沸揚揚,很大一部份原因在於這是臺灣藍綠兩個板塊之間的角力的縮影。當綠的一方要求正名的同時,無可避免的衝擊了藍方的文化記憶與價值觀。然而,兩套價值觀勢必無可避免的一定會產生衝突嗎?

或許,一連串正名運動所產生的政治風波,這也標誌著一個時代氛圍的不同,也許往後數十年,我們在台灣看到「臺灣」、「民主」、「人權」之類的字眼,我們會意識到這是臺灣解嚴後的產物。我的意思是,姑且不論民主、人權是否具有本體性、先驗性的問題,但是「過度的強調」反應的是「『何以』過度強調」背後的權力運作。於是乎,從中正紀念堂或拆銅像的事件來看,關於一系列正名運動、拆除銅像、以至於中正紀念堂更名、拆牆的風波,顯示的是時代氛圍的變化(廢話)。而追問何以會有這樣的變化時,可以瞭解到「豎立銅像」和「以人權、臺灣、民主作為名稱對象」卻是同樣具有形式化、形而上化的權力運作模式,都是一個中心主義的建立,都是一個意欲所產生的權力運作。

在這樣的狀況下,藍綠雙方的立場在這個爭議之中就會格外諷刺。彼此的攻擊,就像一個人對著鏡子咆哮一樣,因為兩者根本是同一產物,都是意欲,都是權力意志的生成物。由於彼此都是夾帶著意欲於其中的中心主義,因此才產生了彼此衝徒的可能性,一旦這兩個以意欲為中心的所擴展的輪廓侵犯到彼此的話。

意欲一詞是抽象的說法,具象來講,意欲的生成和我們的意識,包括了記憶、知識很有關係。換句話說,藍綠雙方,彼此有彼此特有的意識,彼此有彼此特有的歷史記憶,因此雙方對自身擁有的記憶有自身的情感與認同,這便是雙方衝突的源由。我有我自身的記憶,而你沒有。這是私我的痛苦,而你絕不會瞭解。這是我自身的驕傲,你得來襯托。

樂生療養院的拆遷與否,放在文化資產的討論裡,也沾染了這樣的自戀、自憐自艾與自傲的氣息。這是很重的一個批評,好在這樣的氣息大多數的人都沾染著,只是不幸恰巧,擁有樂生療養院共同記憶的人佔了少數而已。如果說,藍綠是兩個大中心,樂生也是一個小中心。我不說中心為惡,但裡面確實夾雜了情感與記憶,我對其感到憐憫與同情,雖然我知道熱情地擁抱往事,往往會讓我們無法確切認清現實的殘酷。

這裡決不是要人們放棄記憶過往。要求人們放棄什麼,這也不過是意欲的另一種表現,另一種中心主義,另一種暴力。無論是「要做」,或者是「不要做」,這都是一種潛藏意欲於裡頭的中心主義思想,形成了一種「我(中心)」與「非我」的對立。因此,當樂生療養院反拆遷派一訴求反拆遷時,就直接落入「拆/不拆」的窠臼裡,他們與外界的對話也就因此結束了。而接著而來的,只剩下說服而已。當然,這樣的狀況,反過來說對訴求拆遷的陣營來說,也是一樣。




反樂生拆遷的另一個主要論述,或者說另一個欲說服反拆遷的理由,是以人權的立場來著手的。會以人權作為訴求,或者說會提出「人權」這個詞彙,有一方面也是因為當前臺灣政治極力以人權作為其政治上的訴求目標或宣傳口號,就這一點來說,樂生以人權作為反拆遷的理由,也同樣和以文化資產為論述基礎的人士一樣,不免使得人權這崇高道德淪為一面戰時揮舞的旗幟,落入了形上學虛設的窠臼及宰制性。

然而我也相信,有更多人,單純而可愛的人們,他們並不是那麼在意政治葫蘆裡賣什麼藥。許多人們,見到療養院裡那些患有痲瘋病史的阿公阿媽,那些辛酸的歷史,怎能讓人不讓人同情再三呢?或許就是如此這般出於人自身最原始的情感,「人權」這兩字才如此般被運用吧。也因此,許多反拆遷人士將自身的行為與「正義」二字相連結。但是,我們憑什麼對自身的情感如此有自信?我們憑什麼肯定我們所深刻感受的痛苦是關乎人權的問題,並確定我們依這深刻感受所行的行為合乎正義的原則?

這個問題,若從正義、人權的定義下手,這討論將變的異常困難。我曾從反拆遷及其反對陣營的爭論中,看見類似的討論,他們就正義的議題做辯論,而最後的結果果然不了了之,且把這個討論的方向引到其他牛馬不相干的問題上。然而,這樣不了了之的討論也不是全無意義,至少我們瞭解到彼此的正義觀是如此的不同,更瞭解到要討論正義為何、人權為何這類如此形而上的問題是困難重重的。因此,我不打算就如此形而上的問題入手,形上的爭議容易因為語言的侷限而陷入對錯是非這類單純二元化約的判準,而使問題失焦,也使得對話失去開放性,甚至使對話終止。

而若不從形而上的議題入手,那麼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我們自身在面對所謂「苦痛」時的議題了。我們究竟是如何面對「苦痛」這個情緒?如果我們要瞭解「苦痛」,便不能對「苦痛」有任何假設,既不給予正面評價,也不給予負面評價,而必須將之放入引號裡頭。有趣的是,當我們將「苦痛」放入引號裡頭時,我們並無法明確看見「苦痛」作為事物主體本身;相反的,將「苦痛」放入引號的過程中,最大的功用在於這個過程替我們排除了我們對於「苦痛」這個情緒的諸多詮釋。這裡的詮釋,包括了將這情緒與人權這個概念連結、及其相關而延伸出的行為舉動。換句話說,這些詮釋、這些概念以及行為,是外於「苦痛」本身。甚至,將之定名為「苦痛」都顯得多餘,但於此,為方便討論,定名是必要的。

延續上面的討論。當吾人看見某事,例如看見樂生療養院的院民及其歷史,引發了某種我們定名為「苦痛」的情緒時,一旦我們試圖將這情緒輕率的連結、詮釋為人權議題時,基本上我們是在做某種詮釋工作。而一旦我們對這個稱之為「苦痛」的情緒作詮釋的工作時,事實上,我們就與這股情緒分裂了:苦痛與自我。反過來說,是這個自我在詮釋這個情緒。換句話說,詮釋的基礎,必然在於我們自身的意識,我說過,這意識包括著我們自身的歷史、記憶與知識。人權,同樣姑且不論他是否有本體性質,但我們對人權這概念同樣有自身的認知與想法,這就構成了我們自身對人權這個概念的詮釋基礎。在這樣的情境下,自身所感的「苦痛」,和將「苦痛」詮釋為人權議題,這完全是兩碼子事,更遑論以私我詮釋為基礎的抗議衝突了。更嚴重的是,由於這詮釋和其後的抗議行為是立基在私我的基礎上,因此這裡頭也充滿了意欲與宰制性,儘管訴求的口號以及動機是很高尚的。

以上,是我就文化與人權兩個面向來探討樂生療養院拆遷事件的過程。要注意的是,僅管我的論述裡頭多有批評,但我批評的並非是文化和人權,我所要批評的,是將自己私我意識有意無意套上文化和人權冠冕的這個行為。從這幾個月以來,我們看見許多關於樂生療養院拆遷議題的爭論,甚至是暴力衝突,我主要要關切的,是這些衝突、這些有形無形的暴力如何產生?雖然,我將討論的焦點放在反拆遷的陣營,但事實上,論述的內容反過來檢視支持拆遷的陣營恐怕也說得通。而我之所以將重心具焦在反拆遷陣營上,是因為在我心中,他們的動機良善的可愛,儘管他們自詡為正確的行為可能是出於一場認知上的誤會。




數位鋼 2007-12-21 21:25:21

http://blog.roodo.com/weichen/archives/cat_463259.html

請您來看看這個打著基督招牌的撒旦怎樣污衊維護樂生的青年學子,院民伯伯們正在遭受偽善組織的迫害,請一起來幫他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