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3 10:59:30水月

有讚沒彈


    臉書這個當時得令的社交網站,由僅供哈佛學生使用,到現在若沒使用臉書,便給人一種隱居山林似的印象,不過是數年間的事。我最初申請臉書帳號的動機,一不為社交、二不為潮流、三不為打發時光,而是為了一個很簡單的理由:關心女兒。

    雖然那時她已不小了,而且絕對不用擔心她不明是非、不分好壞,但旣然她用了臉書,而它的普及速度又勢不可擋,我不能對這個東西完全不聞不問。要不然,母女倆像活在不同星球,日子久了恐怕我變了外星人!

    這種心態,為人母親的都會有吧。

    期後習慣了,也就覺得臉書是個不錯的東西。可以與親友相隔十萬八千里仍然得知對方一些動向。不過一些人鋪天蓋地把他們的生活細節都上載,是有點令人擔心的。然而想深一層,人的個性具有極端差異。有些人即使不是在網絡上,喜歡事無大小都響鑼打鼓似的吿訴別人;而另一些,則把自己的事藏得滴水不漏。明白了,也就能釋然。而且臉書的好處是,看不看由你。不像一些社交程式別無選擇,不看也得把人家發給你的資訊接收。

    網絡發展至今,已是大衆的生活工具。不過近來我總覺得有些鬱悶。網絡最為人所喜的言論自由,好像要跨台了。這卻不是因政府審查或打壓的關係,而是由網絡人自己造成的。網上的言論只是“自由”貼上去,並不是眞有自由想說甚麼就說甚麼。一不小心說了“異見”,會被人追打、圍攻。在眞實社交中,若與朋友意見不合,還可吵嘴申辯,然後又和好如初。在網絡,一句不中聽的留言,會被傳播,然後被洶湧而出的陌生人口誅筆伐。現在有些網民對這種危險高度戒備,留言時會注明“純屬個人意見,不要攻擊我”之類的事先“求饒”自白,看了不禁慨嘆網民聲聲捍衛的言論自由到底哪裡去了!

    還是臉書的創始人馬克(Mark Zuckerburg)這位年輕人看得通透,設定對別人貼出來的東西只可按Like,中文版譯為“讚”。不喜歡的話當作沒看見就可以了,不給你按dislike(不喜歡)。儘管用戶曾經要求設定多些選擇,但馬克依然堅守“有讚沒彈”的友好防線,果然深諳世態。

(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2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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