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4 11:11:13水月

出火 見鬼

 

    旅遊的樂趣在於甚麼,各人有不同體會。

    與人結伴,我惟一的要求是——累了,你要讓我坐。我可以不問行程;不挑吃喝;不管景點;但不能沒有停下來歇腳的時候。

    有些人的耐力驚人,尤其是人在旅途,好像若不用盡每分每秒和每一分力氣去遊玩,就會辜負了假期和機票似的。可我不是這種個性。在我的心目中,旅遊是找個地方走走,看一下異地風情,順道讓身心休息的活動。

    跟家人去旅遊,我不用擔心這一點,因為姐夫總會在我剛好累了的時候,就帶大家去買些吃喝,小休一會兒。

    其實任何地方的名勝古蹟,都沒有非到此一遊才不覺可惜的事,至少我是這樣想的,因而有時甚至沒有理會那裡因何會是個景點。就像這次去觀賞墾丁恆春著名的“出火”奇景,是回到澳門才在網上查到那裡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的。

    地上無端冒火,而且火舌妖媚,在漆黑的夜晩倍覺詭異。那裡沒有照明,人們若不是靠火光,便是拿着手電筒。我們在景點外的攤子買了爆米花,小侄子便拿着這個用錫紙造的平底鍋烤爆米花去了。我覺得這個地上有天然氣冒出而自然“出火”的地方沒啥看頭,便一個人遠離火堆,無聊地站着。

    沒事可做的我在暗黑裡突然看到地上長長的黑影,那眞敎人驚喜,是我見過的自己最長的影子。於是拿出照相機,拍下自己長長的身影,在山谷裡的月光下,如黑山鬼魅。現在流行玩自拍,而我這種另類自拍,頗有不同,因為不是拍一副自覺可愛的嘴臉,而是把自己拍成一個鬼!

    在我樂在其中的時候,原來已被發現,大侄子在不遠處也拿着照相機,拍的正是躱在幽暗處的我——長髮披肩,白色衣服,在黑暗中儼然一隻飄在山裡偸看遊人的女鬼。

    旅遊的樂趣或者正是這樣,在景點發現“景點”,然後自娛一番。

    姐夫“鑑定”爆米花爆開了,我們便離開“出火”。在車上小侄子反覆說着“還有一些沒爆開啊!”似要投訴姐夫的判斷力不好,但我們都顧着吃爆米花,沒人理會他的不滿。

    除了我,山裡還站着一個鬼麼?我不知道,只記得,這時仍是陰曆七月。

(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20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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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曦 2011-09-04 11:14:43

水月姐,妳的文章永遠都咁生動,小曦望塵莫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