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4 22:42:56水月

散賣自己

    最近不少人問我做甚麼工作,起初我有點“被問倒”了,不知如何回答。因為不是完全沒工作,也不是有可以定位的工作。然後我想了想,就會因人而異地耍賴皮。

    因而“無業游民”和“廉價勞工”這兩個工作崗位,是我通常的回答。比較相熟的人都會一笑置之,剛剛認識不久的會被我這種“爛幽默”搞糊塗,好像不大相信似的。其實這都是眞話,這兩組四字詞語是用來形容當下我的工作最生動的辭彙。

    若想要自我感覺良好,或者可以說是個自由職業人;又或是自由翻譯員;甚至是自由創作人,每一個歸類都可以刻意用“自由”作定語,強調自由正是我的工作模式。然後惹來半分鐘的羨慕的眼神,接着人家的腦子就開竅了——咦,即是沒有固定職業!

    對吧,所以問也是多此一問,答也是多此一答。

    不過在接工作的時候我倒是正兒八經的。勞工要接到工作,才知是廉價還是貴價的。所以當我要接工作的時候,人家問我,我就會老老實實,給他一個對口的答案。否則工作肯定談不成。

    過去幾個月的經驗吿訴我,我的“身價”是十分便宜的,而且要因應對方的承擔能力而定。因而我叫自己做廉價勞工,是實情。工作性質的轉變,也讓我體會到整天做文字工作的不容易,絞盡腦汁至頭痛欲裂,換來的回報是不對等的。不過所謂的“不對等”是我用以前的薪水去計算自己的“身價”,才會出現這麼大的“差額”。所以我也常常“調節”自己,給自己做思想工作,吿訴自己計錯數。不一樣的工作,報酬不能相比。這樣想的話,我又會為自己工作轉型起步不太差而高興起來。有時還會覺得自己還不夠努力,應該再積極一些“接生意”才行。

    說到接生意,對我關愛有加的林中英聞說我要做生意,問我要開甚麼店子賣甚麼貨。這個當然是美麗的誤會、誤傳。不過我想了想,回答說:“也對,我賣的是自己!”

    其實除了眞老闆之外,每個領薪水的人賣的都是自己——的勞動,我與這些人的分別很簡單,他們“批發”,我“散賣”!

(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201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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