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30 20:01:50尼可拉賽

粉絲?粉絲?

粉絲?粉絲?哪來的?

這詞,好像是某報出來的炫麗一詞。就像愛滋病一樣,一蹦個頭,之後沒完沒了,各家報紙都跟進,各個媒體都不落人後,各位青年才俊,當然也是沿用啦。

『粉絲』是指小時候常吃的冬粉。螞蟻上樹吃過沒?主原料就是-粉絲,也就是冬粉。

記得小時候無線台有一部卡通叫-變形金剛,就是由一群會變成車子飛機的機器人主演的,當時他寫的『變形金剛』四字就寫的很有創意,可謂噱頭十足,我那時有被強迫要寫行程表給家人看,幾點要看電視,哪時要打球,作業那個時段要做,沒電腦的小毛頭時代,行程表當然用手寫,於是我就依樣畫葫蘆,寫個創意十足的變形金剛給我家人瞧,沒想到家人看了,質問我:這是什麼?變形金剛喔?寫那麼醜,亂寫一通,筆畫都不對了還寫,幾年級了謝這種字。我只好..........................。

我只是覺得噱頭十足,想來點不一樣的。

但如果我當時『變形金剛』照當時寫法寫到現在,我恐怕都還是錯。

回到『粉絲』。

當我頭一次看到粉絲時,只覺得那只是很滑稽的用法,只是一天兩天看,越來越覺得這不是滑稽用法耍噱頭而已,已經變成『正式』用語了。

粉絲是由英文Fans音譯過來的,知道英文這次的人,不覺得翻成粉絲太沒有水準了?之前粉絲還沒出現時,Fans是這樣解釋的:崇拜歌手的人稱為歌迷。崇拜影星的稱為影迷,喜愛棒球的稱球迷。崇拜某位稱為某某迷,如成龍迷。再不然,稱為支持者,作家支持者則用忠實讀者稱之。統稱則有『迷哥迷姐』這樣的詞。

為什麼中文稱為XX迷?『支持者』這太簡單了,大家都知道,『迷』在中文本就有『醉心於某種事物的人』這樣的含意在,故棒球迷,就是醉心於棒球的人,有沒有意思?意思非常清楚。

但現在某家低水準報紙一用之後,各家拼噱頭,變成用語,一家爛,大家跟著爛,試問粉絲有什麼值得用的地方?詞不美,更遑論談『意』,這種直譯式名詞有什麼好存在?

報紙用完新聞用,馬上全民都知道粉絲指以前的XX迷,但大家似乎也都接受了,似乎沒有看到有人要求媒體。我只能說可悲,大家都忘記了,媒體是在傳達知識、資訊給我們百姓的,他有責任也有義務負起文化的責任,當媒體鎮日報導殺傷擄掠、用詞低俗粗劣,試問我們百姓不會因耳濡目染而改變原有的文化習慣嗎?一定會的。

來看一個報導:

偶像歌手王大明昨日與粉絲一同歡樂,喜愛粉絲的王大明說,他從很喜歡粉絲,能與粉絲為伍,即使身無分文,他依然快樂無比。從小就喜歡吃粉絲,他說生食粉絲是不可能的,太硬,最好用煮湯的,這樣不僅可以吸收湯頭,也可吃出粉絲的咬勁。

知道王大明的喜愛,昨日粉絲用各式各樣的口味來『誘惑』王大明,讓這場歡樂會王大明直呼要多辦幾場,而相信粉絲也樂得多來幾場。

這是什麼意思?

如果一位外國人來台,中文還在摸索階段,但知道粉絲是指人,就如同炒飯不知道怎回事變成做愛(就是性交)的代名詞一樣。他會怎看?

偶像歌手王大明昨日與歌迷一同歡樂,喜愛歌迷的王大明說,他從很喜歡歌迷,能與歌迷為伍,即使身無分文,他依然快樂無比。從小就喜歡吃歌迷(天阿!!,吃人?),他說生食歌迷(人??)是不可能的,太硬,最好用煮湯的,這樣不僅可以吸收湯頭,也可吃出歌迷(人肉??)的咬勁。

知道王大明的喜愛,昨日歌迷用各式各樣的口味來『誘惑』王大明,讓這場歡樂會王大明直呼要多辦幾場,而相信歌迷也樂得多來幾場。(台灣這些歌迷是怎回事?一個吃人魔,另外竟有那麼多位甘願被吃的人??)

粉絲..................................

還要繼續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