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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200對同性戀人註記伴侶關係(圖)。(2015.10.28)

台灣近200對同性戀人註記伴侶關係(圖)

10月1日,台中市,一對同性伴侶在完成註記後擁吻

  台灣近200對同志先後在高雄、台北和台中完成了同性伴侶關係註記,雖然不等於保障婚姻平權,但至少能緩解一部分困難,比如以註記為憑,幫伴侶簽手術同意書。然而如果是跨地區醫療,註記可能失效。

  高雄市在今年5月20日率先開放同性伴侶“陽光註記”,截至目前有67對完成註記。台北市也於6月17日推出同樣的服務,現有17對女同和6對男同完成註記。台中市雖然到10月1日才開放同性伴侶註記,但相關規定最寬鬆,因此完成註記的伴侶已達81對。

  目前同性伴侶註記還存在一些模糊地帶,例如一旦將戶籍遷出高雄或台北,註記就會失效,只有台中市的戶政系統保障註記效力不受遷出影響,除非自己要求廢止,否則終身有效。

  另外,在以上三個城市註記的同性伴侶關係,其他縣市都不承認,三市之間也互不承認。一旦發生跨地區醫療,關係認定將由醫院自行決定。為了避免被病人家屬投訴,醫院肯定傾向於不承認註記,爭議性可想而知。

  推動註記的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指出,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台灣進展緩慢,主要是因為三項爭議:重大醫療時的親屬關係認定、財產繼承、子女領養,而後兩項爭議牽涉的問題尤其複雜。

(天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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