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6 11:03:55→☆ 魅格格 ★←

施明德:立法院 請出櫃!(2014.03.14)

台南又有位年輕男同志自殺了。訊息傳來,我們一家人陷於感傷、自責中。

我們並不認識他,訊息也沒有說出他的全名。這位自殺的同志有位男友交往長達五年,但是雙親一直不能諒解、接納,職場上也受到訕笑、歧視,讓他對人生徹底絕望。最後,他寧可把生命還給造物主,不再接受這個被歧視的生命!根據哥倫比亞大學的統計報告,同性戀者的自殺率高於異性戀者五倍!

我們都是人,都是台灣人,為什麼我們異性戀者享有婚姻的種種法律保障,而同樣是公民的同性戀者,竟連公開自由戀愛都被傳統觀念者、衛道者,特別是一些令人尊敬的牧師公然剝奪、羞侮!同性戀者一樣都是我們的兄弟姐妹,我們的子女啊。每位因為得不到社會諒解、家庭接納的同性戀自殺者,在我心目中都是自由的鬥士,人權的戰士。是我們的國家、社會,包括我自己逼死了他們,我們都是潛在的罪人。

做為一個政治犯,我非常能理解這種慘況。當年國家透過嚴密的組織對政治犯做徹底、無情的醜化,使社會和家庭對政治犯產生羞恥和恐懼,許多勇敢的反抗者甚至到今天還被家族掩蓋起來,成為「228冤魂」,永遠不得出櫃。在二二八事件之後,族群相互仇恨,許多台灣人不准女兒嫁外省人,是國家的法律保障了他們的婚姻,使他們得以私奔脫離原生家庭,創造幸福,才逐漸形成今天的融合。今天,同志卻連私奔的自由都沒有。

3月16日,又有一批衛道者和牧師號召到中正廟聚會,反同志婚姻合法化,他們聲稱享有言論自由,但把言論自由用來剝奪別人的基本人權,是一種具有正當性的主張嗎?尤其當這些牧師一邊聲稱神愛世人,一邊信誓旦旦「吃狗肉能上天堂」、「禱告能洗出五粒鑽石」,一邊又污名化、妖魔化同性戀者,社會該作何感想?該屈從他們嗎?

社會、宗教、家庭可以有他特殊的價值觀和信仰,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已是人類顛樸不破的普世價值和立國精神!同性戀被人們歧視、妖魔化已經千年萬年,這種歧視必須在我們這一代人存活時,以法律宣告結束。就是此刻!

立法院院總第1150號同志人權法案已經躺在立法院多時,靜待排入議程,這個法案攸關我國百分之十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而且支持同志婚姻平權在台灣社會也已形成共識。2012年8月,中時民調中心的結果是56%支持同志婚姻,反對者31%;同年9月,聯合報的調查則是55%贊成,不贊成37%,去年4月中央研究院社研所的面訪結果,則52.5%贊成,反對者30%。比陳水扁、馬英九總統的當選率都還高!

立法院諸公,特別是司法暨法制委員會召委廖正井、呂學樟委員,懇求您們把法案排進議程吧!在您們彈指之間,壓迫、歧視的舊歷史就會被推翻!請出櫃,至少讓正反意見可以公開辯論。請不要讓歧視延續,讓悲劇一再上演。
 

同性戀被人們歧視、妖魔化的時代,必須以法律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