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9 11:15:11→☆ 魅格格 ★←

香港擬修法保障變性者結婚權。(2014.01.08)

香港終審法院去年裁定,變性者W享有結婚權利,並要求政府1年內修改法例,保安局建議修改《婚姻條例》,已完成性別重整的人士,可利用新性別註冊結婚,當局預計今年首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有關建議修訂不影響本港一男一女婚姻制度,任何人士完成變性手術後,要提交醫療證明,更換身份證上的新性別,當局期望能在終院作出決定後的1年內完成修訂。

  他又說,性別承認問題涉及復雜的法律、醫學及社會問題,對不同範圍都可能有影響,政府決定成立由律政司司長領導的跨部門小組,在法律層面研究為保障變性者而須立的法律修訂。

  律政司將領導跨部門小組研修訂婚姻條例

  政府建議修改《婚姻條例》,已完成性別重整的人士,可利用新性別註冊結婚,有議員關注,在新修訂下,如果一對夫婦其中一方已經變性,會否影響他們的婚姻關係。

  人民力量陳誌全提出,如果夫婦其中一方完成變性手術,是否會令兩人的婚姻變成無效。

  工黨何秀蘭指,假如雙方的婚姻狀況不變,夫婦在申請社會福利,例如公屋等,將被如何看待兩人的關係。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根據現行法例,不會因為一方重整手術及更改了身份證上的性別,令婚姻關係自動無效,需要雙方要求解除婚姻契約才可。他說,律政司司長會領導跨部門小組,研究相關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