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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故鄉願景‥愛情平等、成家自由。(2013.04.29)

新故鄉願景-愛情平等 成家自由

中國時報【(策畫:張瑞昌、楊舒媚 執筆:楊舒媚)】

網路上近期回應熱烈的社會運動,一是反核,另一個是粉絲成長非常快速,由伴侶盟推動的「多元成家,我支持」連署行動。伴侶盟不似反核被大幅報導,卻吸引網友關注,甚至歌手張惠妹還主動請經紀人聯絡該聯盟秘書長簡至潔,成為第一位連署人,之後,梁詠琪、藍心湄、S.H.E等廿餘名大明星也紛紛加入連署行列。

伴侶盟是什麼?在做什麼?環宇電台主持人荒野保護協會榮譽理事長李偉文好奇地詢問簡至潔。

新性/別運動 眾多明星相挺

伴侶盟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他們由位於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上的小小總部,推動出全國性、受大明星支持,不管同性、異性;無論為兩人一組、多人關係;又或者是情同手足的朋友,只要是出自自己願意成立的「家庭」關係,都能獲法律上承認的新性/別運動(即不分性與性別關係的運動)。

簡至潔舉了例子,「一對同志和一位單身人士住在一起十多年,一天,當其中一個人路倒或生重病送醫院,醫生會通知誰呢?通常是原生家庭。」簡至潔再舉一例,指一對好朋友,共同生活廿幾年,其中一人將過世前,表明要把所有財產過戶給親密伴侶,可是,那人過世後,家屬反過頭告其親密伴侶侵占財產。

藉由上述案例,簡至潔試圖勾勒台灣「成家權」遭遇的困難。簡至潔說,傳統上認定的「家庭」,是「結婚」後住在一起的「一男一女」,但實際上,台灣核心家庭只剩不到五○%,當前廿九歲的年輕人十個有八個未婚。如今,「家庭」概念早已擴充,不論異性或同性,友情有時取代了親情,大家互相照顧、互相依存,因此形成了比原生家庭更親近的關係。

新時代家庭關係 法律不承認

簡至潔說,但新時代的「家庭」關係,卻得不到法律承認,所以生重病住院,醫院會把親密伙伴隔離在外,通知十幾年沒聯絡的家屬;所以愛人甲把財產過戶給實際陪伴其過日子的愛人乙,回過頭卻被人死後才聯絡的甲家人控告侵占。

主持人李偉文說,這是一個新概念,類似日本三一一大地震後提出的「絆」,亦即現代伴侶的組成,不完全靠「結婚」,而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連結」,例如,長期以來相依為命的老兵。

簡至潔說,「對,兩個老婆婆也應該可以成為法律上承認的伴侶。」簡至潔指,三一一時日本出現一個案例,一個老婆婆救出另一個老婆婆,兩人想在重建後住在一起,但日本政府不許,理由是她們「不同戶」。簡至潔指,像這樣不一定有性關係,只單純想做老來伴,在當前法律上也是不被承認的。

「成家權」受限的現實是伴侶盟成立主因,不想結婚的女人、離婚後不想再婚的女子、同志、老來伴,甚至可能是上述人等共組一個家庭,在法律上不被保障,簡至潔說,「但他們是有情感生活的,為什麼不能成家呢?」

多元家庭自由組成 推動修法

於是,經過兩年多運作,二○一二年八月由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同光同志長老教會代表,以及多位公民共同成立伴侶盟,嘗試以單一組織、匯集的資源,正式推動婚姻平權與多元家庭自由組成運動,並提出該聯盟版的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

簡至潔解釋,多元成家包含三個概念,一是婚姻平權,即任何性別,包括同性戀、甚至是變性中無法確認自己性別的人,應都有結婚的權力;二是伴侶制度,像是兩位老婆婆,即使沒有性關係,但老了以後想生活在一起,應可成為伴侶;三是家屬制度,如一對同志伴侶加上單身人士,或是一群老兵,只要願住在一起,就可以締結為家屬。

權利義務關係 兩人平等協商

簡至潔說,相較於傳統「婚姻」是一個家庭與另一個家庭的結合,新成家觀是以「兩個人」的關係為出發點,「所有權利義務關係限在兩人之間。」

但李偉文提出疑問,光是「婚姻」關係,兩人好的時候很好,吵架起來有時卻「生不如死」,一旦讓家庭關係的締結能更不分性別與性關係,是不是也表示可能產生更多社會問題?

簡至潔表示,伴侶盟的法案修正版本考慮過這些問題,由於新時代的「成家」是以「互相協商的兩個人」為出發,因此當不管同性或異性,情人或朋友想要成為伴侶時,可先簽「契約」,其中可以協商要住哪裡、家務分配、財產分配等;簡至潔說,甚至你可指定要不要把遺產給對方,不是如「婚姻」關係,一定要有特留份給配偶。

此外,簡至潔強調,新成家權除了較慎重的

小孩撫養與事前講好的財產分配等事先約定之

外,只要單方面就可以解消,不像「婚姻」,

一旦反悔,對方只要不願意離婚,就得向法院

「哭訴對方有多罪大惡極。」

李偉文表示,這是一個嶄新觀念,希望未來有更多人,可以選擇自己所愛,並憑著自由意志,決定未來。簡至潔說,其實「多元成家」很簡單,就是權力平等、自由協商,大家好聚好散,作法是以法律在實質上與象徵意義上,同時去鬆動、變異、取消、改寫異性戀與父權的結構,實現「自由戀愛,平等成家」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