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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殷志偉:從平等論反物種壓迫。(2013.04.28)

作者: 
殷志偉
關鍵字: 

隨著時代的交迭、教育的普及、文明的進步,性別、種族歧視,都漸漸有所改善。因為我們無論如何都無法認同,女人被當作男人附屬品,只因為她是女人;某個人受歧視,只因為他/她膚色跟別人不同。最近半世紀的趨勢,還有性取向歧視,也逐漸被平反了。 

但如果以為性別、種族、性取向歧視等被平反,我們就可暫且喘一口氣,那就太大意了。因為還有一種歧視,存在歷史更悠久,受歧視對象所遭受的苦難也更大。那就是物種歧視。

很奇怪,當我們認為在沒有任何理由下殺一個人,無論是男人、女人、白人、黑人等都好,是一種無可辯解的錯,因為被殺者是生命體,有在這世界生存的權利。這種權利,是伴隨他/她的誕生而來。沒有一個降生於世的嬰兒,沒有在這世界生存的權利。除非他/她在日後犯了極大的罪惡,危害到他人的生存,而受到大眾認可的一套裁決機制制裁,如法律。既然如此,那為何我們會視殺一隻雞、一頭牛、一條魚,是自然而然的事?那些被殺的雞、牛、魚,不也是生命?難道牠們的出生,沒有伴隨著在這世界生存的權利?如果有,那為何我們不承認牠們的天賦生存權?無論從道德或法律角度。

為何我們會視殺非人動物,跟殺人不一樣?如果人不該無緣無故被殺,那動物是否就可無緣無故被殺?當然我們可做如此辯解:非人動物是人的食物,所以人有利用和殺牠們的合理性。自然界弱肉強食,如果我們無法否定獅子吃食比牠弱的羚羊這件事的合理性,如何能否定人類吃食比其弱之禽畜的合理性?

但仔細想,這邏輯是有問題的。是否強者,就擁有主宰一切的權力?男人的拳頭和力氣比女人大,所以男人可以主宰女性;早期美國白人的社經地位比黑人高,所以白人可以主宰黑人;異性戀是社會的多數,屬於強勢的一方,所以可以任意否定同性戀的合理性。如果我們無法認同上述例子,那為何我們就可認同——人類天生比動物聰慧,所以擁有主宰動物命運的權力?這不是活生生的差別待遇、物種歧視嗎?

強者主宰弱者,是自然界的規律。這是狼吞雞、雞吞小蟲所教導我們的事。但我們人類如果真的跟動物有差異,那就是道德思考能力。這是關鍵的差異。狼在吞食雞的過程中,無法意識到這種行為對較弱勢的雞而言,是不公平的。牠只是遵從生理構造的引導,去尋找適合吞食消化的食物。但人類不一樣,人類無法認同男人可以支配女人,只因為男人的拳頭和力氣天生比女人大。先天的優勢,不該是作為欺壓他者的利器。如果真有差異(如拳頭和力氣大小),我們也該忽略它。因為這不是個人可以選擇的事。以一項個體不能自主選擇的特質,作為分出優劣的判準、給予差別對待,是不公平的。性別、膚色、性取向,都做如是觀,相信很多人會認同。但我認為,還要加上一項,那就是物種。在人類稱霸地球的時代,生作人是一件幸運的事,但雞之所以生作雞,那也不是牠可自主選擇的事。我們怎可以仗著自己的優勢,去欺壓牠呢?

凡是不公平的事(性別、膚色、性取向、物種歧視等),無分大小輕重,我們都該一視同仁、一樣重視。這是一個文明的態度。只有弱者,才會仗勢欺壓比自己劣勢的一方。

吃素/蔬食,可以是因為宗教因素、環境保護、個人健康等,但我認為,平等對待動物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人類吃蔬果也可以活,那我們還有什麼理由,給這世上千千萬萬隻動物加諸許多可以避免的痛苦——囚禁、凌虐、屠殺之苦?

重視生命的平等,是人類文明得以持續維持、進步的關鍵。現代人對前人所擁有的性別、種族、性取向歧視感到不可思議,後人對我們所擁有的物種歧視,不也可能感到匪夷所思?

這世上什麼是最珍貴的?財富、權力、社經地位?我認為是「生命」。沒有生命,一切也不可得。生命是大自然的恩賜,再多的錢財、再大的權力也無法買到再活一次的機會。因此,我們不僅要愛自己的生命,也要愛他者的生命。再者,我認為平等是沒有選擇性的。我們不能一邊說要推倒性別、種族、性取向歧視文化,另一邊又對動物加以壓迫。推動平等,是全人類的責任。因為平等是帶給文明進步不可或缺的關鍵因素之一。而在推動的過程中,我們不能只關注人類福祉,而忽略非人動物權益。但動物也不會在意牠們在人類眼中有什麼權益,這對牠們而言沒有意義,牠們只在乎人類是否會干擾其生活、主宰其命運?而這正是我們所需做出深刻反思和努力之所在。

(作者為東海大學社會學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