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2 15:50:31minimoon

兵不厭詐

在美國,退回你所買的東西是很常見的事。他的原意當然是對品質的一種信心和承諾,所以幾乎各式各樣的東西都會有可以退回的保障,只要你保留原本的收據、和注意每一家對於退回的期限和條件,基本上都可以原價退還。但是除了東西不合用、或是品質有瑕疵之外,也是有聽說過不少只是想試穿試用,就把退貨當家常便飯的例子。

在就上個禮拜,愛泥塔終於買下了兩件當初看了很多遍、很喜歡的衣服,因為店員說如果要等打折,可能會等上一到兩個月;基本上換季才會打折大家都瞭解,加上價錢算是中價,所以當下就決定以原價買下了這兩件衣服。之後陪著同學來,他們也在店員殷勤的服務下,買了幾件合意的衣服。然而,想不到才一個禮拜的光景,他們開始打折了!

問題來了,如果你知道可以用「退還再重買」的方式來得到折扣,Will you do it?

曾經在雜誌上看過美國有服裝品牌是可以讓你「買貴退差價」的,這次的服裝店雖然沒有這樣的服務,但是大家心知肚明,仍然可以使用退貨再重買的方式來達到同樣的效果,只是做起來稍嫌尷尬了些。同行的台灣同學跟我一樣矛盾,覺得心有不干又不好意思;然而另一位在這唸書工作的朋友卻告訴我不用在意,畢竟這邊提供了退貨的服務,我們就大可大方的去要求,甚至店員臉色不好看你還可以要求找他們的Supervisor(管理人)!

這到底是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是貪便宜而鑽漏洞的手段?我想每個人給的答案都會不同。我覺得自己當然不是全然的理直氣壯,但是對於店員「善意的欺騙」(我想全世界各國的店員都一樣吧!希望你買的越多越貴越好)還是難以釋懷,畢竟只差沒幾天的時間而已;而且除了服裝本身的品質之外,服務的品質應該也是同樣重要的;所以最後愛泥塔還是誠實的跟店員說了我的理由,她看似困惑(或是有一點不爽?)但還是讓我這麼做了。最後,愛泥塔省回了將近台幣1000元以及拿到了兩張折半價的gift card。

同行的台灣女生還是有些不好意思,說我們應該要覺得自己很幸運,因為在台灣這種事情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不過我想所謂「兵不厭詐」,店員可以用他們的方式達到他們要的目的,我們理應也可以善用我們的權益,當然不用把自己的姿態刻意放高或放低;基本上,我覺得這樣做,並沒有什麼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