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4 21:41:23小孟

102年全國客家藝文競賽

一.目的:
(一)透過客語歌唱、口說藝術或戲劇的演出方式,保存並傳達客家文化豐富之內涵。
(二)闡揚客家文化,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增進師、親、生對客家文化之認同。
(三)提供競賽機會,讓參賽者得以發揮所長並促進交流,發揚客家語言及文化之美。
二.參加對象: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連江縣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皆可參加,各校各組至多以1隊參加為限。

三.比賽日期及地點: 
1、日期:102年10月19日(星期六)。
2、地點:桃園縣中壢市忠福國民小學,交通方式詳附件7。
四.報名方式及時間:
1、採線上報名,網址為�Ghttp://hakka.cwes.mlc.edu.tw
報名表格如附件1。
2、報名期限為:102年9月14日(星期六)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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