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書修訂重點整理,讓您報稅省時又輕鬆!
102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書修訂重點整理,讓您報稅省時又輕鬆!
10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今(103)年5月1日起至6月3日截止,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應把握申報期間及早辦理結算申報並繳納稅款,更鼓勵營利事業使用網路申報,享受「以網路代替馬路、免等順暢e指通」的便利服務。
為了讓納稅人能快速及有效率地完成結算申報,該局特別整理102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書修訂重點供營利事業參考:
一、修訂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自102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計算修正如下:
(一)扣除額由2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
(二)徵收率由10%調升至12%。
(三)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中出售持有滿3年以上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之股票部分,以半數計入課稅。持有期間採先進先出法計算。
配合上開規定修訂結算申報書第2頁「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之「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及「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計算公式,以利營利事業正確計算基本稅額。
二、修訂投資人明細及盈餘分配表
公司將不具股東出資額性質之資本公積按股東持股比例發給現金應作為股東取得年度之股利所得,是於結算申報書第13頁「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增列「資本公積發給現金」欄位,並細分「具出資額性質」及「不具出資額性質」兩項,以利營利事業正確填報。
三、申報書簡化
(一)鑑於稽徵機關可運用內部資料勾稽查核營利事業給付外國事業之所得申請適用免稅規定之相關資料,刪除結算申報書第5頁及機關團體申報書第8頁「給付外國營利事業之所得適用免稅規定明細表」。
(二)配合營利事業現行帳務處理,修訂結算申報書第8頁「關係人負債及業主權益明細表」有關「本年度每月平均各關係人之負債合計數計算明細表」及「本年度每月平均業主權益合計數計算明細表」之填寫方式,除增訂「1月初帳面餘額×1/2」欄位外,並將「1月」至「11月」由填寫月平均數改為填寫月底帳面餘額及原「12月」欄位改為填寫「12月底帳面餘額×1/2」金額。
(三)結算申報書第18頁「關係人結構圖」基本資料增修訂營利事業勾選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數未達3,000萬元,或其他不符合揭露標準第1點規定者,免再填報第18頁其他欄位及第19頁至第21頁,以節省填寫申報書時間。
(四)基於簡政便民,刪除營利事業結算申報應檢附暫繳申報書、暫繳稅額繳款書等字樣,及「經理人」及「主辦會計」等蓋章欄位。
四、增訂簽證會計師蓋章欄位
為免101年度結算申報書封面「本封面簽章效力及於本申報書全部頁次」等文字,產生擴張會計師相關責任之誤解,將前揭文字修正為「營利事業於本封面簽章效力及於本申報書全部頁次」,並於申報書第1頁、第2頁、第14頁及第16頁等頁次增訂簽證會計師蓋章欄位,另合併申報書、清算申報書及機關團體結算申報書亦配合修正。
該局再次提醒營利事業,務必如期完成申報並繳清稅款,以免因違反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或影響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營利事業所得稅藍色申報書實施辦法或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可享有之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楊科長
聯絡電話:06-2298012
資料來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