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兌獎
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兌獎
(苗栗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近日常接獲民眾電話詢問,電子發票中獎是否須持交易明細才可以領獎,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中獎人領獎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向當地代發獎金單位洽填收據領獎,無需檢附交易明細。
該分局說明,財政部為落實節能減紙政策,將電子發票證明聯與交易明細分離,原則上不主動列印交易明細,而將交易明細儲存於二個QRcode,民眾如要確認消費品項與金額,可於完成交易48小時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以下簡稱平台)之全民稽核功能,輸入電子發票證明聯上所載之發票號碼、日期及隨機碼,即可查得該發票完整的交易明細資料,消費者也可透過智慧行動裝置下載電子發票相關APP,以讀取電子發票證明聯上之QR Code及查詢電子發票明細,民眾如需要消費明細,仍可要求營業人列印交易明細。
該分局提醒,財政部自103年1月1日起,已將「紙本電子發票」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為方便民眾整理與對獎,不僅將電子發票證明聯大小規格統一,同時發票期別與發票號碼字體加大加粗,可惜的是每期均有中獎民眾未領獎,但如果民眾購物消費以載具(如:手機條碼、悠遊卡、icash卡等)索取電子發票,每筆交易明細都會儲存於平台,除提供自動對獎、中獎通知與中獎獎金自動轉帳的服務,以避免錯失中獎機會外,自103年1-2月期統一發票起,還有「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3,000組、每組2,000元的中獎機會。
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銷售稅課 趙文瑜,電話:037-320063轉309)
資料來源: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