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讀人生】親子也要明算帳 ◎晴采
圖/123RF
在住家附近美髮室,聽到三個鄰居阿媽的故事,雖然她們同樣是愛護子女的母親,結局卻大不同,讓我感觸良多,深覺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不但是考驗智慧,更是考驗人性啊!
A太太原是市場賣包子的攤販,二十年前因市場改建,領取一筆為數不少的補償款;當時女兒結婚剛滿一年,回家哭訴說先生將被外派,她擔憂先生到外地工作,日久可能影響感情。
A太太只有這個寶貝女兒,她決定拿出全部的補償款加上積蓄,在市場附近購置一樓店面贈與女兒,A夫婦並傾囊相授技藝從旁協助生意,藉此游說女婿放棄工作,改行賣包子、點心,條件是女兒女婿需每月付六萬元給A夫婦倆。
這條件穩賺不賠,女婿欣然同意。小夫妻認真學習,很快上手,兩代人一起經營,生意好到需請三位工讀生幫忙。
未料,一年後岳婿兩人為了小事發生嚴重衝突,A先生從此不再踏入店內,女婿也因此不付三萬元「薪資」給岳父。
A太太也曾想學先生放下不管,可是每月三萬元是倆老唯一的收入,只好勉強做。現在A太太七十三歲了,手腳常酸痛,又有暈眩毛病,每天仍得清晨兩點起床,騎腳踏車三點準時到店裡做包子、點心,女兒、女婿遲至八點才上工;A太太除過年休息三天外,全年無休。
另一對B夫婦,打拚一輩子擁有一層還清貸款的老公寓,女兒婚後和女婿與B夫婦同住。
兩個孫子讀到國中時,B先生往生,女兒要求房產過戶給她。B太太想早晚要給女兒,就辦了贈與手續。
一年後,B太太的女兒和女婿開始找碴,常指桑罵槐,七十五歲的B太太每天洗衣燒飯、照顧孫兒,她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有一天晚餐後,女兒告訴她,孫子已長大,家裡少一間房,請她搬出去。B太太大駭,脫口說房子是她的,但女婿在旁冷冷提醒:「早過戶了!」
B太太只好拿出身邊僅存的養老金,在郊區買了十坪小套房。心灰意冷的她,到法院辦公證,簽訂她百年後房產歸政府。
相較於前兩個實例,住隔壁巷子的C太太幸運多了。她也是在市場內賣油飯的攤販,女兒婚後因夫婿工作不定,經濟困窘,夫妻倆想接C太太的攤位。C太太同意,但言明月租二十萬,且隨物價逐年調整。
女婿一聽,覺得太貴,拒絕了,C太太只是笑笑,持續經營。半年後,女兒、女婿再次提出請求,可否讓他們在旁學習,等熟稔後接手,C太太同意試辦。
一年後,小倆口學成,C太太到律師事務所與他們簽租賃合同辦公證。
半年後,C太太的女兒、女婿恍然大悟,原來不起眼的油飯、四神湯及粽子的利潤這麼高!市場周邊的學生、上班族每天早午晚排隊購買,生意興隆,雖然多請了三位員工,仍然忙得團團轉;扣除給C太太的租金、食材費及人事費,還大有賺頭,夫妻倆每天忙得笑呵呵,兩代雙贏。
我非常贊同C太太的做法,即使是親生子女,人性仍不容輕易測試,尤其在面對財產贈與、轉移時,特別要為老後著想,才能一方面激勵兒女的潛力,也為自己留個圓滿。
(本文刊於2023/03/17人間福報家庭版)
上一篇:青蔥的愛 ◎莊芸芸
下一篇:一揖,深謝 ◎石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