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0 14:00:00閱寫協會
生活見聞/ 送子女房產,要先規畫 ◎採菊
日前,幾個同學聚會時,慧君顯得心事重重。一問之下,原來是因為她妹妹最近遭逢婚姻觸礁和財務危機的雙重打擊。
慧君的妹妹結婚時,她父親在市區買了一間房子送給女兒當嫁妝。婚後兩年,妹婿有外遇,他以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為由,要求妻子拿出名下的房產向銀行辦貸款。
慧君的妹妹不疑有它,配合丈夫辦理房貸,不料銀行核貸後,丈夫竟然將所得款項悉數拿去養小三。最近,因為貸款利息繳不出來,她才發現真相,夫妻兩人為此鬧得不可開交,也讓慧君一家人憂心忡忡,怕房屋被銀行拍賣。
老友美如感慨地說,在銀行工作多年,看過形形色色的家庭問題,因此,當她後來為一雙兒女購屋時,曾尋找專業會計師諮詢。會計師對美如說:「放心啦!我們可以事先做規畫。」他的許多客戶都辦過「信託贈與」。
美如問對方,如何辦信託贈與,子女有什麼保障?
會計師說,他們會幫忙找一家有公信力的銀行來擔任「不動產受託人」,負責管理房產,再根據美如個人的需要,雙方以書面契約設定處分條件。比方說,美如認為子女至少要有20年的保障,那麼該房屋還是可以登記在子女名下,在契約設定的20年之內,不得處分、變賣該屋;如果日後房子出租了,全部租金收入都要歸美如的子女所有。如此,她鍾愛的兒女就可得到充分的保障了。
美如的做法值得我們參考。為了保護子女,我可要未雨綢繆,好好做一些規畫了。
【2014/02/20 聯合報.家庭與婦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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