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2 00:00:00閱寫協會

第二十五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辦法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九歌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中華日報社/九歌出版社有限公司
指導單位:文化部
贊助單位:台北市文化局

一、目的:

為紀念文學大師梁實秋先生對散文及翻譯之貢獻,鼓勵散文創作,發掘翻譯人才。 

二、類別:

甲.散文創作類:
以敘事、抒情為主,不限題材,文題自訂。字數以三千五百至四千五百字為限。

 優等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牌一面。

乙.翻譯類(英譯中)
譯詩組
首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一面。

譯文組
首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一面。

譯詩及譯文之題目及原文,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訂定。

三、參賽條件:
(一)全球華人均可參加。
(二)獲得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首獎者,其後一屆,不得應徵同一性質的獎項。散文獎則不受此限。
(三)應徵散文作品必須未曾出版或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BBS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
(四)每人應徵散文組以一篇為限,譯詩組或譯文組可擇一或兩組都參加。參加譯詩、譯文同時獲獎,由評審擇優錄取其中一項。

四.相關規定:
(一)收件日期:一○一年七月一日至八月十日(以郵戳為憑)。
(二)揭曉日期:一○一年十月中旬。

(三)頒獎日期:一○一年十一月中旬。 
(四)發表及出版:散文類及翻譯類作品由協辦單位中華日報社發表,九歌出版社出版得獎作品集(包括正體及簡體字版),不另支稿酬及版稅。 

五、參賽相關規定   

(一)作品須用電腦列印於A4紙張(單面列印),作品彌封評選,如有任何姓名資料,一律淘汰。散文創作類一式2份,翻譯類一式4份。
(二)應徵者填妥報名表,請至九歌文學網(http://www.chiuko.com.tw/ )下載相關表格填寫,附於稿末,以便彌封及獲獎時聯絡(如有疑問,請電02-2577-656424查詢)。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三)發現抄襲、冒用他人作品、利用他人姓名應徵者,除取消資格外,並公布真實姓名及地址。
(四)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或翻譯,集體創作或翻譯不予錄取。
(五)翻譯類之原文,請上文化部、台北市文化局、中華日報社網站、九歌文學網網站下載。恕不提供傳真服務。
(六)作品請掛號郵寄至10558台北市八德路三段十二巷五十七弄四十號

 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封面請註明應徵類別(散文創作類、譯詩組、譯文組)。作品一律不退件。
(七)凡不符徵件規定者,一律不予參賽。
(八)應徵者需尊重本辦法有關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  

六.評審:

(一)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
(二)作品如有未臻水準,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獎項予以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
(三)各階段評審委員,均敦聘名作家、學者或評論家擔任,以昭公允。評審委員名單,於揭曉時同時公布。

七.其他: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補充。

八.洽詢電話:(022577-6564分機24

    文化部網址:http://www.moc.gov.tw/ 

    台北市文化局網址:http://www.culture.gov.tw 

    中華日報社網址:http://www.cdns.com.tw 

    九歌文學網網址:http://www.chiuko.com.tw 

譯詩及譯文之題目及原文

第二十五屆梁實秋翻譯文學獎 翻譯類譯文組 原文 

 

第二十五屆梁實秋翻譯文學獎 翻譯類譯詩組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