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林榮三文學獎徵文辦法
主辦: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協辦:自由時報
宗旨 : 鼓勵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
資格 :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
獎項 :
一. 短篇小說獎
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五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二. 散文獎
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
三. 新詩獎
五十行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四. 小品文獎
字數一千字以內。
選取得獎者十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獎項說明
一. 以上各獎項,類型不拘,自由發揮題材,歡迎參賽者將最有創意的作品投來。
二.獎項從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視作品水準決定。
應徵辦法
一. 手寫稿或中文列印稿 ( 12級字)_皆可 參加新詩獎者請在首頁右上角 標明行數 參加其他獎項者請在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字數
二. 請以一式三份投寄 不退稿 請自留底稿
三. 以另紙書寫本名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連絡電話 生日 身分證字號 學經歷 (現) 職 資料不符合者 不予評選
四. 來稿一律掛號郵寄 24143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收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 如應徵短篇小說獎 應徵散文獎 應徵新詩獎 應徵小品文獎 應徵多項者 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一. |
包括個人部落格,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現, 取消得獎資格。 | ||||
二. | 以中文寫作應徵。 | ||||
三. | 每個項目以應徵一篇為限。 | ||||
四. |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同仁及自由時報「自由副刊」 同仁不得參加。
收件日期 七月一日起收件。 截稿日期 八月十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評審過程 : 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聘請專精作家學者進行評審。 揭曉日期 分兩階段揭曉,第一階段於十一月五日 揭曉「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得獎入選者, 不分名次,及「小品文」得獎者十名,所有入選 ]得獎名單刊登於當日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及 本基金會網站;第二階段於頒獎當天現場公布 各獎項的首獎、二獎、三獎及佳作。 頒獎 另行公布頒獎日期及地點。 注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