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6 17:36:40草摩影
【法論】梨泰院Class(韓劇)_房屋租賃契約
**從下跪到創業引發的法律議題,不只是房屋租賃,還包括公司合併的法律議題。
**劇中提到房屋租賃的韓國法規,跟中華民國法很不同,因此在這裡,只針對國內法規作探討。
這裡談論到的是民法債權篇租賃關係的規範,也是租賃最常遇到,原房東將房屋賣給別人時,房客到底要把租金付給誰的或是房屋承租權利是否還存在的問題。
也就是男主存了七億在梨泰院承租,甜夜起家的房子:
韓國:原房東轉賣後,新房東可以漲價。
站長:在台灣的規範是--
民法第 425 條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
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
不適用之。
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
不適用之。
當原房東轉賣給長家,新房東必須按照原房東與朴世路間的租賃契約條件,直到合約期限屆滿。
結論:
新房東不能漲價,必須依原房東與朴世路間的租賃契約,由新房東成為契約的承繼人。
朴世路要把租金交給長家(房屋的所有權人)。
(悄悄話)
2021-04-27 11:15:15
(悄悄話)
2020-04-26 17:56:52
(悄悄話)
2020-04-26 17: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