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2 19:12:08草摩影

【法論】一不小心撿到愛(陸劇)_犯人是顧馨兒嗎?

**以下用中華民國法理論進行分享...

**究竟在這愛恨糾葛的三角同學關係中,會有什麼樣的發展,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Q顧馨兒到底有沒有罪?

洪姨利用不知情的顧馨兒,提供Alprazolam給顧馨兒加害顧安心,結果陰錯陽差被同儕余果飲用了,導致手抖症狀。到底顧馨兒有沒有罪呢?

關鍵一:下藥者是顧馨兒

關鍵二:藥物Alprazolam是洪姨提供的

關鍵三:顧馨兒的目地是拿安眠藥給顧安心喝

關鍵四:洪姨的目地是要加害顧安心

關鍵五:喝到藥的是余果

好囉,不討論民事,只單純說說刑事責任囉。

法律最重視的就是推理,最後才出現答案,然而為了先解答大家的疑惑,要先解開,什麼叫做間接正犯的定義:

通說採犯罪支配理論=

所謂犯罪支配理論據以區分共犯與正犯之標準,在於有無處於是否從事犯罪、如何進行犯罪,具有決定性支配地位之人,若是則為正犯;若就犯罪之進行不具支配地位,對於是否、如何實行犯行,原則上聽從於他人意思,則為共犯。

對於"客觀構成要件",有兩個打擊目標,即余果及顧安心,還需要討論到「打擊錯誤」。

洪姨實際是想讓顧安心喝下有藥飲品,卻被余果喝下,主要是顧馨兒下藥下錯杯子了!!

 

so...在上述案件中,決定性支配地位是洪姨!

**生活法律實際挺有趣的,去掉沉悶的書籍與考試,法律人還是能活得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