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課稅修訂
薪資扣繳率 |
為了減少退稅的麻煩,財政部昨天發布,自明(100)年起,營利事業的薪資扣繳率標準若採固定扣繳率者,每月的扣繳率由6%降為5%;年終獎金的扣繳率起徵點提高至6.8萬元,其扣繳率也降為5%。
財政部預估,可以減少45萬件的退稅案,減少退稅40億元,減輕退稅成本,民眾也可以提早使用這筆錢。
從明年申報今年的所得稅起,最低稅率級距已由6%降至5%,恐增加不少退稅案件,既擾民,又增加國庫的成本。
財政部分析,97年全國546萬戶的申報戶中,適用0%稅率者占35%,適用6%稅率級距者占40%,二者合計占75%,其多是薪資所得,不必繳稅或只適用最低稅率。但每年都仍有大量的退稅案件,主要來自兼職所得及年終獎金等所得,在每次領取時被扣繳,隔年時還要再申報,才能退稅,增加雙方許多成本。
財政部於是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在昨天發布,新規定,兼職所得及年終獎金等非每月給付的薪資,起扣點標準由現行的每次給付3萬3,333元,提高至6萬8,501元;超過起扣點者,扣繳率也由目前的6%,降至5%。
舉例來說,每月薪資5萬元,現行要先預扣繳6%為3,000元,明年起,每月只要扣繳5%為2,500元,薪水族可以多出一點餘錢使用。兼差的薪水與年終獎金如果1次5萬元,要先扣除6%,為3,000元,明年起就不必扣繳;必須超過6萬8,051元才開始扣繳,假如,年終獎金10萬元,扣除5%為5,000元。
財政部表示,這可降低稽徵機關處理綜合所得稅退稅案件時間、人力及物力成本;納稅義務人也不必再辦理結算申報退稅,並且可增加納稅義務人可支配所得,達到簡政便民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