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8 14:37:22小瓢蟲
《性平法》修正通過 請安胎假 不影響考績、全勤紀錄
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未來員工考績、全勤紀錄等,將不受請安胎假影響;家庭照顧假也擴大適用範圍,沒有受僱人數限制,員工都可享有七天的家庭照顧假。
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表示,這是國家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精神是不能影響工作權益,不會因為安胎假去影響考績或全勤,顯示台灣重視女性,也重視母性,給產假、育嬰假外,還給了安胎假,現在女性比較晚婚,在懷孕上的確比以前有比較大的困難,這樣一個假,尤其在少子化的時候,有相當大的意義。
依現行規定,勞工婦女懷孕若經診斷需要安胎,只能請一般病假,但婦女團體認為,「生育」畢竟與「生病」不同,昨天三讀通過條文則修正為「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須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懷孕勞工可在二年間,請休一年的「住院病假」。
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表示,這是國家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精神是不能影響工作權益,不會因為安胎假去影響考績或全勤,顯示台灣重視女性,也重視母性,給產假、育嬰假外,還給了安胎假,現在女性比較晚婚,在懷孕上的確比以前有比較大的困難,這樣一個假,尤其在少子化的時候,有相當大的意義。
依現行規定,勞工婦女懷孕若經診斷需要安胎,只能請一般病假,但婦女團體認為,「生育」畢竟與「生病」不同,昨天三讀通過條文則修正為「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須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懷孕勞工可在二年間,請休一年的「住院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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