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3 10:23:57小瓢蟲

過勞死認定放寬,比照日本


    * 2010-12-23 07:47
    * 時報資訊
    * 【時報-各報要聞】

勞委會修正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大幅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除新增腦血管、心血管疾病等多種疾病外,並比照日本縮短加班時數認定標準,只要發病前一日或前一周有特別過度且長時間工作,或工作負荷過重導致過勞死,都算是職業病,至於工時爭議等舉證責任,亦將改由雇主承擔。

 勞委會說明,未來只要勞工提出超時工作的指控,只要雇主無法提出反證,或提不出勞工出勤記錄,將一律採認勞工說法,雇主將要支付勞工職災補償金。

 南亞科技公司工程師疑似因過勞而猝死,但勞委會並沒有認定為職業病,引發立委及民眾對於「責任制工作濫用」及「過勞死標準」的關切。勞委會檢討後,將現行「職業引起急性循環系統疾病診斷認定參考指引」,修訂為「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的認定參考指引」,已正式公告,即日起實施。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