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閒話中國人】非要撈回面子
2010/4/6 | 作者:易中天
中國人死要面子,失了面子,想方設法也得補償撈回。
賠償是別人的事,別人傷害了咱們,當然歸別人來賠。不過這也得對方的傷害乃是無意且傷害程度不大才行。如果對方的傷害是故意的,他就不會賠;如果傷得太重,也賠不起;如果那面子竟然是自己丟的,當然就更沒有人來管。所以這些情況,都只能由丟面子的自己去設法尋求補償。
補償也包括兩種:「自補」與「他補」。
所謂「自補」,就是通過自己的努力,自己從自己這裡把面子撈回來,其原則具體如下:凡因不慎或失誤而因某事喪失面子者,可以通過另一事所獲之面子而予以補償。但一般說來,兩事之間應有聯繫,且後一事之所獲,應大於或至少等於前一事之所失。
比如一個戰士當了俘虜,是丟臉的事。但如果被俘後竟能越獄,且越獄途中又俘虜了敵人一個軍官,便仍是英雄。
在這裡,有兩條原則是必須遵循的:一是「相關原則」,二是「等值原則」。
比如一個男人的女朋友跟別人跑了,是沒有面子的。這個時候,哪怕他正好得了獎,升了官,或者賺了一大筆錢,也於事無補。
他只有再找一個女朋友,才能把面子補回來。而且,這個新找的女朋友,還得比原來那個更漂亮更令人羨慕才行。
不過,並非所有的事都可以自己去想辦法。如果這面子是別人給弄掉的,自己就補不了。這就要有「他補」。所謂「他補」,就是從他人那裡奪回面子。「他補」原則如下:
凡是因為他人的傷害而喪失了面子的,可以通過傷害他人,使其喪失面子而獲得補償。因為所有人的面子都是「相對」││相互面對的。如果我也能讓你丟面子,則你讓我丟掉的面子,也就算是找了回來。
當然,按照「等值原則」,加之於後者的傷害,一般也應大於或至少等於前者之所受。
比如,張三打了李四一耳光,則李四至少也要還張一耳光,才能挽回面子。最好是,張三打了李四一耳光,李四則還張三兩耳光。因為張三是發難者,占了「先」,因此必須加大還手分量,才有可能打個「平手」。
這就叫「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是中國人處理人際關係的一條準則,即無論是恩是仇,都必須「回報」;而且回報的量級,還要大於給予者。「人敬我一尺」,則「我敬人一丈」;你傷了我的臉,則我一定要剝你的皮。當然,回報也不一定非得即時即地,也可以留待將來。
報恩,可以是「來生做牛變馬」;報仇,也可以「十年不晚」。但必須回報,則是一定的。而且時間拖得愈久,「利息」也愈高。
比如這一回你只是打歪了我的鼻子,或降了我的官職,那麼,十年之後我再來報復,便可能會要你的腦袋。無論江湖、官場,都如此,中國歷史上和生活的冤仇相報,往往也就因此而愈演愈烈。
此外,在「面子之爭」中,如果對方並未直接或有意損傷自己的面子,只是用較大的面子蓋過了自己,進而間接地讓自己丟了面子,那麼,通常的做法,便是設法弄到更大的面子再蓋過去,成為一種「面子競賽」。
這是一種頗具「中國特色」的「競技活動」,其驚險和觀賞程度並不亞於西方的賽球和賽馬,而且還更有「文化味兒」,派頭也更足。
明朝某年間,有劉、項兩家爭面子。兩家都是大族,誇富擺闊已無濟於事,大打出手又有失體面,只好抬出祖宗來幫忙。
有一日,劉家貼出一副對聯,道是「兩朝天子,一代名臣。」「兩朝天子」,說的是劉邦創立的漢和劉裕創立的宋(南朝),皇帝都姓劉;「一代名臣」,說的是明朝開國元勛、「誠意伯」劉基(伯溫),當然也姓劉。
項家既沒人當過皇帝,也沒有出過名臣,看了這副對聯,只有乾瞪眼。後來,有個過路的秀才,替項家撰得一聯,道是「烹天子父,為聖人師。」
「烹天子父」,說的是楚漢相爭時,項羽俘虜了劉邦的父親,軍前揚言,要把老頭下油鍋。沒想到劉邦耍賴皮,說你我曾經結為兄弟,我爸就是你爸,「哥們」要是打算拿「咱爸」做菜吃,別忘了給「兄弟」我一碗湯喝。項羽無奈,只好不烹,但仍算得上是「烹天子父」。
「為聖人師」,說的是春秋 時代的項橐,《史記》上講他「生七歲而為孔子師」。劉伯溫雖然是一代名臣,但比起孔子還差得遠,更比不上孔子的老師。這一下,可把劉家紮紮實實地壓下去了。
項家爭足了面子,那秀才自然也掙足了銀子。
來源:人間福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