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店面竟佔大樓車道
信義房屋位在台南市勝利路的店面,遭住戶投訴佔用大樓共用空間(箭頭處)。唐郡威攝
仲介店面竟佔大樓車道
管委會喊告 信義房屋同意不再使用
【馮牧群╱台中報導】住宅1樓作店面使用的情形比比皆是,但若屋主佔地為王、越界使用大樓公共空間
時,易引發住戶間的糾紛。有民眾向《蘋果》投訴,信義房屋位在台南市東區的店面,違法佔用大樓車道,影響住戶車輛進出。專家建議,若有住戶佔用社區公設,民眾可訴諸公權力,若確屬違建即可報請強拆。讀者黃先生投訴,信義房屋去年買下台南市勝利路「聯穩大樓」1樓店面後,佔據大樓地下停車場車道2/3寬,做為私人使用空間,僅存的車道寬度只夠讓機車通過,開車的住戶反而須到附近找車位。
大樓管委會主委周小姐表示,信義房屋身為專業房地產業者,卻知法犯法侵害住戶權益,管委會2月17日已發函台南市政府工務局,並要求信義房屋立即停止越界行為,否則將以「侵占」罪名提告,往後更不排除自行拆除違建。2012年 03月25日台中市豐原區房屋銷售網http://25232538.com
房屋糾紛申訴管道
原稱屬既成違建
周小姐並出示建物測量圖,指出信義房屋所有權並不包括車道。
信義房屋法務部協理劉韋德解釋,該大樓屋齡近30年,從未發生佔用糾紛,信義房屋只是沿襲前任屋主使用範圍,屬「既成違建」,並無侵占行為,況且車道在《民法》上屬住戶共有物,適用「默視分管協議」,若管委會進行強拆,信義房屋會以現行犯報警處理。
對此糾紛,台南市工務局使用管理科林益賢表示,信義房屋不能使用1樓車道,若有佔用情形可處以罰緩。
違建已存在30年
不過,使用管理科也坦承,該違建存在已久,可能早在30年前大樓完工時,建築規劃上就有問題。
根據工務局3月7日發函給信義房屋與社區管委會指出,1樓車道遭越界佔用的情形存在已久,信義房屋並非違建的行為人,因目前信義房屋也同意不再使用車道空間,住戶若想恢復原有車道範圍,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再作決議。
永慶房屋法律服務部經理吳宜學提醒,違建本來就是違法,沒有所謂的既成違建,使用人若不能出示住戶間的默視分管協議就是違法使用,若大樓住戶認為權益受損,可報請工務局鑑定,經認定是違建後,即可依法申請強制拆除。
糾紛先申請調解
台南市政府消保官傅然煇建議,由於此類糾紛非業者與民眾間交易行為,屬住戶間的糾紛,住戶可向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反映,若無法解決,也可採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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