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0 15:41:59京都子
同性戀也有接受性知識的權利
我與德國先生來自不同的文化背景,也接受相異的教育,於是,每次都能在這些差異比較當中,給彼此一些省思的開闊。
有次我們聊到性教育,我的印象只有健康教育第十四章,充滿生澀語彙,卻與我青春身體無關的隔閡與距離,女老師只是面無表情地念著,然後在鉛字版的厚重考卷裡,測驗我們的理解程度。
高中的護理課程,顯然開放了許多,老師拿了避孕藥給我們看,但也僅只如此,至於保險套長得如何?該怎麼用?我們根本也沒聽說,更遑論看過。
德國先生很驚訝地望著我,很訝異我這一代的台灣人,如何理解自己的情慾,以及解決青春的騷動?
他說,他們十二、三歲時,除了教科書照本宣科的性別生物知識之外,老師在課堂上與他們開放討論關於切身的生理變化,以及慾望騷動,就是男孩子看見女生時的暗潮洶湧,以及體內找不到出口的渴望,還有女生生理的變化與情緒,甚至是該如何解決情慾的方法。
我張大嘴巴聽著先生的成長故事,我怕,連我的老師們大概也不懂得如何解決自己的情慾吧!怎麼可能跟我們分享身體的秘密,以及伴隨成長的一些內在需要。
他說,課堂上大家踴躍地分享那種生理變化,以及種種騷動的不安,老師也放映性交錄影帶,讓他們知道性生活究竟在做什麼,更重要的是,不僅有異性戀的情欲解決方式,還包同性戀者該怎麼做,就像肛交的清潔處理,以及性病的預防與自我保護。
這讓我更驚訝了!台灣現今都依然視同性戀為禁忌話題,不要說污名化、貼標籤的激烈反應,就連最基礎的同性戀性知識更是缺乏,通常只是過度想像的曲解。
先生反問我:「學校本來就是提供知識的殿堂,如果異性戀有權利知道性需求與慾望該如何解決,那麼異性戀的基本求知,是否也該受到保障呢?就像有人學高等數學,有人偏好英國古典文學,作為教育者,本來就該滿足其所需,不是嗎?」
關於這一點,我覺得德國著重人權平等的深化、細微思考,在社會道德框架為第一準則的台灣,恐怕是不同的思考向度。
曾與許多父母談同性戀教育的問題,結果每個人都面面相覷,臉色超難看的,好像只要我們不讓孩子知道同性戀這檔事,他們的孩子就不會成為同性戀似的,於是,這個議題是洪水猛獸,閉上眼睛就以為看不到,捂住耳朵就假裝聽不見。
這是台灣最大多數人對於同性戀議題的態度,卻不知自己的泛道德行為,已經迫害了同戀者的基本權益!當然,這已經違反了憲法的精神!
我承認,關於同性戀議題,台灣依然是處於善意學習的階段。當柏林市長公開自己的同性戀傾向,也得到選民的認同時,我們卻連最基本的正確認識也沒有。最近瀏覽某個網站談同性戀肛交,竟還牽扯出灌腸、大炳走路會外八的原因,我看了直搖頭,覺得我們竟安然於性無知,還戲謔地嘲笑與異性戀不同的同性戀者,真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如果,我們都無法覺察自己的無知,那何來找出方法解除蒙昧呢?
我不知道現今台灣的性教育是如何進行的,但卻嚴肅以為,這一們兩解自己的生命知識,不僅能為自己帶來更合諧、快樂的人生,也能在了解的基礎上,真正實現性別平等的可能。
自重而後人重。性知識的教育,應該也是如此,當我們都能認證同性戀也有接受性知識權利的同時,我們的愛也同樣地獲得開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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