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2 18:08:16小米

εїз 奇 妙 ღ

真的是一個很奇妙的事情。

昨天我在哪?!

我再一個我愛了三年的人家。

兩人,肩並肩躺在床上。

一年前,不管我怎麼追他就是不肯給我回應。

今天,我只不過打了通電話。

說,我可以去你加睡嗎?!

他就答應了!!

身上還穿著他的衣服。

兩人還聊著如何去知道對方是否喜歡你!!

很奇妙....

我真的這樣覺得。

很感嘆。

原來,有些人的感覺只適合當朋友。

有些人適合當情人。

這個不管用在男生或是女生身上都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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