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9 13:18:26

司法官訓練所需大翻身

向來掌人民生殺大權的司法官,卻因其養成訓練所被批評馴化管理、沒有人性、與社會疏離,出現了小恐龍司法官,更有高達七成的民眾不信任法官與檢察官。因而「司法官訓練所」的重建,「轉大人」刻不容緩。

     眾所皆知,專業人員的培訓是條艱辛、充滿期待的路程,尤其服務的對象是「人」,則變數更大;實務經驗就是其面真實社會,手中握著最有利的武器,方可完完全全從「學院派」的象牙塔走出來。否則理論、法條再精專,臨場經驗之不足,徒具有「法匠」之格,恐龍法官的產生,不就這樣訓練出來的嗎?學校的校長儲訓就是在最熟悉的教育環境中進行,而司法官為何不能在法院中,當人事物都到位時,偵查、審判與社會結合,充分去吸取社會經驗,以為日後擔綱重責大任。

     擺脫恐龍法官、吸奶嘴法官、行政法院被諭為「敗訴法院」的陰影,培育司法人員的第一家,是徹底調整司法體質開始,走入人群、走入社會,尊重人權「司法為民」的覺悟中,司法官訓練所的大翻身,才符合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