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七偽簡《君人者何必安哉》“州徒之樂”實乃“酬社之樂”
上博七偽簡《君人者何必安哉》“州徒之樂”實乃“酬社之樂”
2008年12月《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市,其中的《君人者何必安哉》篇,吾人已有〈上博七偽簡《君人者何必安哉》偽主角『范戊』假名的來歷〉一文揭其為偽簡。在內中的簡4-6有一段文字:
『州徒之樂,而天下莫不御,先王之所以爲目觀也。君王隆其祭而不爲其樂。』
其中的“州徒之樂”一語引發眾研究者的討論。因為,在先秦文獻裡,根本沒有記載有什麼“州徒之樂”存在過。
眾研究者的對此“州徒之樂”的“州徒”,看法十分相左,約有以下十多家之言:
(一)整理者濮茅左認為“州”或是地方行政單位,也或讀為“掫”。
(二)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由程少軒執筆的《〈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讀》認為不能確定,疑讀為“優徒”,指俳優。
(三)董珊《讀上博七雜記(一)》則真以為有什麼“州徒之樂”而認為是指州裡一般徒眾的娛樂活動,楚君雖隆重舉行祭祀,但重祭品而不行娛神之舞。
(四)凡國棟《〈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簡4“州徒之樂”小識》疑“州”乃《國語‧周語下》論樂的伶州鳩,“州徒”或指伶州鳩門徒。
(五)孟蓬生《〈君人者何必安哉〉賸義掇拾》疑讀為“州土”,指境內土地,“州土之樂”指遊觀田獵之樂。
(六)張崇禮《〈君人者何必安哉〉釋讀》認為“州”是古代民戶的編制,“徒”乃徒眾,“州徒之樂”即民間樂舞、世俗樂舞。
(七)黃人二《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試釋》亦讀爲“州土”,“州土之樂”即天下各地的地方音樂。
(八)林文華《〈君人者何必安哉〉“州徒之樂”考》認為“州”可通“周” “,“徒”可依孟蓬生讀為“土”。“州徒之樂”即“周土之樂”,指周王朝樂舞。 “徒”或可讀作“都”,……“州徒”猶“周都”,“州徒之樂”就是“周都之樂”,即周王畿之樂舞。
(九)李天虹《〈君人者何必安哉〉補說》認為“州徒之樂”貴賤都可用。
(十)陳偉《〈君人者何必安哉〉再讀》疑“州徒”可能和楚國名勝州地、雲杜有關,其地兼爲楚人祭祀、遊樂之所。
(十一)宋華強〈《君人者何必安哉》“州徒之樂”試解〉認為“州徒”讀爲“禱雩”。以韻部有對轉關係,故“州”可讀爲“禱”。“徒” “雩”韻部相同,聲母看似相隔,不過從“雩”得聲的“摴”、“樗”上古音都屬透母,與“徒”音近,可知“徒”讀爲“雩”是可以的。
按,由上看來,
(一)“州”字,或作本字“州” (濮茅左又猜作“掫”、董珊、孟蓬生、張崇禮、黃人二、李天虹、陳偉),或作“優”( 程少軒),或認為乃“伶州鳩”(凡國棟),或認為乃“周”(林文華),或作“禱”(宋華強)。
但此字,造偽者用了“州”的偏旁,不過是“酬”字的省却偏旁“酉”而已。指“酬神”的祭及其中的祭樂,即呼應其偽文裡的『天下莫不御』『君王隆其祭而不爲其樂』。
(二)“徒”字,此字在《說文》裡作『𨑒』字,其實在甲骨文起便是從止從土,金文有從辵從土,此即後來《說文》裡的“𨑒”字,或不從辵而從彳,此即今日吾人所使用的“徒”字,“𨑒”即“徒”字。而造偽者用了“社”裡的“土”而刪去了“示”偏旁,再加上了“辵”偏旁,變成外觀是“徒”,但實於此造偽者的所欲造的字是“社”字,即從示從土,改換偏旁而已,一如先秦古文字之常態。
所以一見歷來各研究者的猜此字,都是錯誤的。包括了作本字“徒”(濮茅左、程少軒、董珊、凡國棟、張崇禮、李天虹),或作“土”(孟蓬生、黃人二、林文華或作“都”),指地名(陳偉),或作“雩”(宋華強)。
按,所以此上博七偽簡君人者何必安哉》“州徒之樂”實乃“酬社之樂”,因為是上至君主,下至平民都有行社祭,故講此祭為『天下莫不御』及『君王隆其祭』。但是造偽者觀點裡,社祭禮是有祭樂的,平民於社祭用樂,但此位君主却『隆其祭而不爲其樂』,行祭禮而取消繁複的祭樂。
造偽者所造出的“州徒”實為“酬社”,於造偽古文字寫手落筆成偽字時,“酬”字取消左偏旁“酉”,而剩下了“州”字;而寫“社”字時,取消左側的偏旁“示”,在其右及下加上了“辵”而寫成了是為“徒”的“𨑒”字。如是則此一怪辭“州徒之樂”根本就是不足為奇的“酬社之樂”而已。(劉有恒,2020,5,16於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