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藤廬論壇】從郭冠英事件到「族群平等法」相關爭議
【紫藤廬論壇】
族群歧視、仇恨言論、反歧視法:
從郭冠英事件到「族群平等法」相關爭議
時間:
地點:紫藤廬(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16巷1號,電話:02-23637375)
主辦:紫藤文化協會、《思想》季刊、台社、世新大學台灣社會研究國際中心
聯絡:劉佳奇(0920-682-354)、蔡志杰(0921-052-277)
與談人: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系)
魏玓(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系)
郭宏治(專欄作家)
梁文傑(台灣新社會智庫)
謝世民(中正大學哲學系)
葉浩(政治大學政治系)
張培倫(佛光大學哲學系)
主持人:陳宜中(中研院人社中心)
范藍欽稱台灣人為「台巴子」,把台灣叫做「歹丸」,甚至巴不得對岸以武力解放台灣。一時之間,眾人皆曰可殺,認為他挑動族群仇恨與歧視。但是有些嚴厲指控郭冠英「族群歧視」的人,其以言行歧視或貶抑少數族群的紀錄,卻是罄竹難書。「原住民移民到南美」、「越南新娘有遺毒」、「美國牛肉風險不如嫖大陸妹」、「娶大陸新娘的台灣男人是豬哥」、「中國豬滾回去」之類的話語言猶在耳,對比之下,譴責「族群歧視」的標準在哪裡?
行政院院長劉兆玄表示要制定「族群平等法」以禁絕族群歧視。但是「族群平等法」是否有能力規範族群歧視尚未可知,卻先引起了「侵犯言論自由」的疑慮。「族群平等法」只是另一部純具宣示意義的法律?它能幫助台灣社會弭平族群歧視與對立,還是掀起新的腥風血雨?我們希望藉此爭議,檢視下列問題:
一、 台灣的族群歧視與衝突,根源何在?什麼是「族群」?漢人、原住民、新移民、福佬人、客家人、外省人...... 誰是應受保護的弱勢族群?
二、 族群歧視與衝突,可能用法律來規範嗎?到底什麼是「歧視」?「反歧視法」有必要嗎?它可能產生什麼作用?
三、 人民有發表族群仇恨言論的自由嗎?有無「恨台灣」的言論自由?族群歧視言論該獲得保障嗎?
曹頡先生你好:
我在此建議你去拜訪一位來自越南的人權鬥士,就是阮文雄(Nguyễn Văn Hùng)神父,我在此留下他的聯絡方式,參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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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財團法人台灣省天主教會新竹教區
地址:桃園縣八德市中華路116號
行動電話:0922641743
電話:03-217-0468
傳真:03-379-8171
網站:www.taiwanact.net
Email:nguyenvanhung202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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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曹頡先生去拜訪他吧!
廖教授您好,我是政治大學實習電台的記者,我叫曹頡。我們現在正打算製作一篇有關於一份越南報紙─四方報的新聞,來探討有關於越南人在台灣的社群如何維繫感情與文化,聽說老師對於外籍新娘這一塊很有研究,想要請教您的寶貴意見。不知道方不方便接受我們的訪問?
我的email是96401030@nccu.edu.tw
謝謝老師
謝謝教授的熱心,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