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1 14:58:57布魯斯

Vision 2020—人權部落格與投票


行政院研考會贊助了一個活動,讓我與幾位朋友在一個 Vision 2020的平台 上,依據不同主題開設部落格,並開放一些議題投票。

我負責的是「人權」頻道。所以從現在開始,我的許多文章除這個部落格外,也會貼在那兒。此外,還有PK投票,有趣的議題也期待各位來表示意見。

人權頻道不是取代「元豪的憲法夢想論壇」,但多一個與公眾接觸辯論的機會,何樂不為?

 

為什麼有這個頻道?

 

我在1988年進大學選擇法律系的時候,就被剛剛解嚴時,充斥台灣的「民主」、「人權」、「憲政」口號所感動。

但解嚴已經超過二十年,我也從一個大學生,如願以償地赴美攻讀憲法拿到博士學位,並且在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我可以用自己的能力,從事人權方面的研究、教學。

我也參與有關人權事務的社會運動:遊說修法、上街遊行、投書報刊、組織結社、民權訴訟......

可是,參與得愈多,我愈沒把握說,台灣的人權比起二十年前,真有很大進步。

捲起袖子,參與民權運動跟社會運動的經驗告訴我:

人權不是抽象、美麗、偉大的詞彙而已。

人權是一種生活方式,是一套政治法律制度,是妳我心靈深處的信仰。

人權不是對弱者同情、施捨、可憐,而是承認每個人都跟你我一樣平起平坐。(以前美國的黑奴主人,也往往覺得自己對黑奴很好;但黑奴一旦不肯當「奴」,要來爭權利,這些「善良的奴隸主」就抓狂了!)

實現人權最困難的地方,是去除你我對某些人、某些群體的鄙視、仇恨、恐懼、排拒。而且,妳還要欣然接受「他們」來跟「我們」共享資源。

保障人權的制度,不是把憲法供起來,再放個法院好看,加上偶爾辦辦同志遊行、外勞詩歌賽,以及原住民族舞蹈。它必須能矯正、制裁人權的侵犯者不管是政客、公務員、企業家、生意人,或是妳我這種一般人。

人權制度,往往是為了保障社會邊緣弱勢的被壓迫者,來對抗主流、強者、多數而設。

人權的實現,不能期待某些人的「善意」,而得靠著人民持續、自發的教育、抗爭、遊說,才能一點一滴改變主流社會的結構。美國能選出非裔的Obama當總統,不是因為白人一夕間變善良。而是累積了百年以來,黑人與民權團體血淚抗爭的成果。無數的抗爭、拉鋸、訴訟,再透過禁止歧視的法律,慢慢地讓人民相信:歧視是不對的。

人權行動者不會太在乎總統大人、企業鉅子、主流多數的「人權」。不是他們沒人權,也不是因為他們的人權不重要。而是因為...他們的人權從來不需要擔心,因為有千千萬萬的人,會擠破頭排隊爭取這些人權。(郭首富的名譽?不用擔心,他輕彈手指,大律師們就會把報紙記者整到破產。)

人權真正要保障的,要維護的,是離經叛道的、社會底層的、被人忽視的、少數非主流的群體跟價值。(別不爽,妳我在某些時候,在某種情境,都會是「弱勢」)

要怎樣做到呢?2020年,台灣真會是個人權國家嗎?

在這裡,我想從「族群」、「言論傳播」、「司法人權」、「社會人權」、「性∕別人權」五個角度,與各位朋友對話。

族群:在2020,還有人會因為血緣、出生地、種族、原國籍而遭到歧視排拒嗎?各種族群都真的能夠被當「正港台灣人」嗎?新移民之子可以大聲且驕傲地說:「我媽媽是越南(or印尼∕菲律賓∕柬埔寨∕泰國∕大陸...)人」並受到同儕的祝福與羨慕嗎?

言論傳播:在2020,我們都真能暢所欲言,「公幹」政府與公眾人物而無懼報復嗎?無錢無勢的妳我小老百姓,跟政客或大亨能享有相同的發聲管道與對話機會嗎?打開電視翻開報紙,能少一點政治call in與無聊八卦,而看到更多有趣、有品質又多元化的節目嗎?

司法人權:在2020,每個人都請得起律師嗎?一個案子還會搞個十年無法確定嗎?警察檢察官還會專挑軟柿子吃,用緩起訴來逼無罪的人認罪嗎?法院可以成為小老百姓、社運團體、民權運動者「小蝦米挑大鯨魚」,告得大官∕大老闆∕大污染家∕大流氓神經緊張的武器嗎?

社會人權:在2020,還有學童因為繳不起學費與午餐費而不能上學嗎?老弱殘障者還得靠著「媳婦無條件奉獻犧牲」或「剝削外勞」來照顧嗎?偏遠地區或窮困人民,也都能享有有效的醫療照護嗎?弱勢群體的居住權、文化保存權,能不能偶爾贏過造橋鋪路開山闢地「促進交通發展」之需求?

性∕別人權:在2020,女性能夠有著與男性相同的教育機會、薪資、工作機會、升遷機會嗎?同志、變性人或其他的性少數群體,會被(繼續)當成「變態」,還是為社會主流所接納,成為「正常」?「娘娘腔」能夠成為被肯定的人格特質嗎?性工作者(娼妓)的「工作權」會受到保障嗎?

讓我們一起來想想、討論、對話,找出2020的人權願景您要2020的孩子,生活在怎樣的環境裡?

 

路人 2009-03-21 08:30:01

關於司法人權的那部份
或許是司法資源被社會某一階層壟斷
所以強烈建議無論院檢方的訴訟資源要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