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和祥專案欺負弱勢外勞 (顧玉玲)
FYI
受暴婦女的反擊漸漸被接受是「正當防衛」,被剝削虐待的外勞只是用腳投票卻要被獵人頭!是什麼樣的「法治」觀在支撐這種吃人結構?
「和祥」專案?
元豪
---------
2007年勞委會、移民署、警政署合力展開「和祥專案」,拼治安業績,預計逮捕逃跑外勞一萬名。甫成立的移民署專勤大隊有3000名責任額,警政署則包攬7000名,勞委會則大作廣告,恐嚇聘僱逃跑外勞者處以重罰,獎勵檢舉。
警方說:「逃逸外勞是治安的不定時炸彈。」事實上,逾期居留的外勞,躲警察都來不及了,如何會以身試法?且歷年來外籍勞工的犯罪率,還不到台灣人的十分之一!他們離鄉背井原是為了改善生計,語言與資訊上的多重匱乏,都只有使他們更壓抑、自制,任何與主流社會衝突的事都遠遠背離了他們來台的初衷。
捉拿逃逸外勞,成為治安成績單上最便宜行事的加分題。自1992年正式立法引進外籍勞工以來,勞委會一手向聘僱外勞的僱主收取就業安定基金費,另一手就布下天羅地網捉逃跑外勞,每個外事警察都有「獵人頭」的配額,捉一個賞2000元!檢舉者另有5000元獎金。歷年來,累計已捉到七萬餘名逃跑外勞,總計支出就業安定基金費逾一億四千萬!
和祥專案一出,高績效獎金與高責任配額的交互作用,所有在台東南亞籍人士,不論是觀光、依親、工作因素來台,都不免在大街小巷遭遇不同部會的警力交叉臨檢,而不堪其擾。所有的外事警員都自嘲淪為「外勞警察」,為了追趕配額而疲於奔命,但浪費的社會成本又要算到外勞頭上。
不堪高額仲介費逃跑
我們不曾聽聞白領外籍人士「逃跑」,只因種族與階級優勢的「老外」和東南亞籍的藍領「外勞」,在台灣受到完全不同的政策待遇。老外可以換老闆、無限延長居留、可以不受仲介剝削,但外勞卻惟有「逃跑」才可能掙得這些「基本人權」。
逃跑外勞中,有的飽受虐待、性侵;有的遭剋扣薪資,月領三千元;有的睡眠不足,月經停止:有的白天當店員,晚上作家傭;有的長年無休導致心神喪失,再不逃就要與僱主同歸於盡了(如果你還記得台中菲傭砍殺僱主、南港越傭砍殺阿嬤......)!
如果可以辭職、換老闆,誰要逃走?
二年前,我曾經協助一對越南籍來台幫傭的母女,年輕的女兒阮氏雲不堪高額仲介費而逃跑了,最後因警方荷槍臨檢而跳樓摔死。阿雲的母親叫阮氏絨,她喃喃說著阿雲的乖巧聽話,在河內鄰近的鄉下是大家都稱讚的好孩子,若不是有什麼委曲,不會工作六個月就逃走......像是要抹去「逃跑外勞」的罪犯污名,以說服大家接受阿雲不是「死有應得」。
阿雲當然不該為逃走付出死亡的代價!她是錯誤的外勞政策下的受害者,最後卻死於「獵人頭」的荒誕連環扣。阮氏雲之死,沒引起任何社會注目,只是一個非法外勞嘛,臨檢跳窗又不是警察的錯(誰的錯?)。
阿雲逃跑後的僱主花了一些錢,協助火化骨灰。阮氏絨在竹東照顧一個癱瘓的老人,沒能請假,只能把女兒的骨灰託一名同鄉帶回河內。從頭到尾,我沒有看見她的眼淚,她安靜地獨自去搭車時,眼睛望著遠方,不知是在探看來路,還是看向天邊的雲。
作者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
顧玉玲
現代俠盜
自由的喪失,不管是因為沒有就業的選擇,或是受制於專制的工作形式,此等本身就是一項重大自由的剝奪。
我家逃跑了2個外勞,乍看來,好像有理,仔細分析,也是問題多多。
首先「逃跑」兩字就有問題,外勞自己可以說,輿論可以說,唯獨「僱主」不能說。否則豈不坐實了有「虐待」之事,或者「外勞」是犯人,是奴隸,不能任意離職他就。
如果僱主說「不告而別」,也許正確點。
再來,「出去可以賺更多錢",自己人性上的缺失,卻有人老是評斷為"台灣雇主"的缺失」,提到「外勞離職他就」是屬「人性上的缺失」這又扯太遠了。
「賺更多錢」不正是我們台灣人的榮耀嗎?為什麼,到了「外勞」就變成是「人性上的缺失」,算不算歧視?
或者其原意是指我們「台灣人都有人性上的缺失」。這點,那我倒是非常同意。
最後,「每日六點起床,九點左右休息,因晚上要起來協助我母親上廁所一次,所以中午可以一起午睡2小時..當然有協助基本環境的清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誰受的了。
「每天上、下午都可以陪著母親在中庭和其它外勞聊天」,台灣人所謂的「聊天」是指在「工作中」嗎?還是心情放鬆之下,自由自在?
「我們假日回家和她噓寒問暖免得她覺得沒人關心」,「僱主」的噓寒問暖,對僱工來說是否「壓力增加」,這就要由「外勞」自己決定其親身感受如何了。
此種「專制的工作形式」十幾年前沒有(外勞沒開放),相信日後也不會有(世上,豈有此理)。所以Julia真幸福,能恭逢其盛,那就別怨了,好好享受吧!還有第三,第四個可以繼續雇。
台灣政府的長期照顧老人福利制度,是如此的高明,真丟臉。本盜非找渣,不吐不快也。
phil6dog
Dear Julia:
[外勞逃跑]是政府/雇主的問題。
[外勞受虐]是全民/人權的問題。
兩者不同層次。
前者必須改善,後者不能容忍。
其間有灰色地帶,但萬事皆然。
肯定沒人會一廂的責怪雇主。
請寬心! :)
咱台灣人也蠻精明的,畢竟。 #
Julia
我家逃跑了2個外勞,但我不覺得我家有上述"虐待、性侵;扣薪資"等問題,我家的外勞是請來照顧我中風的母親,每日六點起床,九點左右休息,因晚上要起來協助我母親上廁所一次,所以中午可以一起午睡2小時..當然有協助基本環境的清潔,另,早餐我父親買來給她吃(要吃啥可自己選),中、晚餐都由我80歲的父親烹煮(每餐都要特別準備雞或牛肉),她負責洗碗... 反正就是我們沒讓她睡不飽,吃不飽,也很自由(每天上、下午都可以陪著母親在中庭和其它外勞聊天)..家裏就三個人,我們假日回家和她噓寒問暖免得她覺得沒人關心,可是,就算如此,還不是跑了 !! 跑之前狀況一堆,謊言說自己親人重病快死了,心情不好(理所當然可以不太理人,因為心情不好嘛!)、放風聲給其它外勞說自己每天都沒吃飯(沒吃飯還會自來台後肥了一圈)、自己也全身痛還要照顧我媽(要不然是應該要我媽照顧她才對嗎?)...等等!
我相信台灣有不仁道的雇主,外勞們上新聞血淚的控訴我也很心疼難過.. 可是,我要說的是,台灣有二萬名逃跑的外勞,這不等於台灣有二萬個家庭會施暴 !
我很感激這些外籍勞工對於台灣家庭的貢獻,也很熱意把她們當作自己的家人..但一次有一次,我覺得很受傷,這些過錯,不應該都說成是雇主的錯,而外勞都是被逼的,無柰的!要不是她們認為"下一個老闆會更好",要不是以為"出去可以賺更多錢",自己人性上的缺失,卻有人老是評斷為"台灣雇主"的缺失...
我合法申請,合約上也註明為"照顧生病老人",如果來台後外傭比較覺得"工廠上班比較輕鬆"而逃跑,我要怪誰? 我又錯在那裏 ?
phil6dog
Mmm...有些怪怪的。
當然我原意為,
-- 別因我說[風涼話]而罵我! :( #
phil6dog
大盜兄:
[風涼話]是永遠也說不完。
這次我可是應您的[邀約/暗示/啟示],才趁機的。別罵人喔!
-- 台灣前途由全體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 #
現代俠盜
「隔岸觀火,說風涼話」的照過來
【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市報導】 2007.11.22 03:16 am
單身的李姓男子(四十九歲)十九日傍晚在住家附近便利商店偷取五個便當,被店員發現報警處理。中華路派出所警員趕到時,李姓男子羞愧地渾身發抖。
李姓男子哭著說,身上只剩十五元,餓了兩天實在受不了,才會偷便當。
李姓男子說,原先在一家小型電子公司上班,後來倒閉,連遣散費都沒拿到。如今已四個月繳不起貸款,面臨被銀行查封的命運。他不想接受人家施捨,只希望找份工作,但去應徵保全員、店員等,都說他年紀太大。在街頭舉廣告牌的機會又不是常有,「我只想要一份工作,什麼都肯做」。
他表示,曾拉下臉向超商要過期麵包,但店員說這些東西必須回收,否則吃壞肚子會影響商譽。說到這裡他又哭了起來說:「我只要能填飽肚子就好了啊!」
一個流浪漢快要「被逼」形成了,關鍵時刻,將決定他未來的走向。
關著門用頭腦思考,用邏輯推理的優勢族群,走出來,用眼睛看看弱勢的真實人生,他們惹誰、犯誰了。
近日選舉到了,照顧弱勢的議題又拿出來了。政府應向人民納多少稅?台灣13% 美國25%福利國家50%,你願意嗎?政府沒錢,什麼也別談,這是最好的推託之詞。
原因真是如此單純嗎?
phil6dog
大盜兄有夠sensitive呢!
先ping了[英文翻譯的如何?不關本盜之事]。 :)
這個endowment解讀作「機運」,
個人我想是insensitive。
至少應以「補貼」較好。
兩句整合,則「多運用競爭」、「少運用補貼」,
較符合西方[平等自由主義]的宗旨。
另,此處的「保險」應非關其通常的認知。
乃為保障[人民平等權]下的[基礎生活需求]。
又,這裡的[資源分配的公平],
應也意涵[資源分配的效率]。(這是小弟我的邏輯。 :D)
其成果從而反饋到「保險」機制。
註:電子字典對endowment記載如下。謹供參考。
n.
1. (基金、財產等的)捐贈
2. 捐贈的基金、財產等
That university has numerous endowments.
那所大學有許多的捐款。
3. 才能,天資
His endowments are limited, and scarcely fit him for this post.
他的天資有限,不太適合擔任這項職務。
#
現代俠盜
報載,物價年增率 創13年新高。
主計處昨天公布國內十月分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狂飆至百分之五點三四,創下民國八十三年十月至今十三年來的單月新高。
主張平等自由主義的德沃金認為資源權利的配置機制,必須要「多肯定努力」(ambition sensitive) 、「少獎勵機運」(endowment insensitive),此外尚須配合「保險」機制,方能達到資源分配的公平。(見朱敬一、李念祖之基本人權,英文翻譯的如何?不關本盜之事)
資本主義市場競爭之「幻象」公平,乃在「看不見的手」或「根本不存在的手」。樂觀資本主義者稱讚資本家的冒險精神,最津津樂道之事蹟,就是哥倫布的發現新大陸。事實上,中國人發現豆芽,西方人發現檸檬可久藏,都使長時間海上航行變的可行,不至缺乏維生素。造就了東方之鄭和下南洋,西方的地理大發現。但無論如何,當時哥倫布確實把地球之周長算錯了,運氣好,發現了新大陸,否則必死在大海。
人類的脆弱,先天性的不公平,後天性之運氣,才有成功者,失敗者之分。對成功者固然應多給掌聲,對失敗者也要寄予同情、幫助。
街頭流浪者的污名化、外勞剝削之合理化都是沒有看見問題之「真實」面。
物價上漲,恐怕又有人淪為流浪漢了。他們何辜,能怪他們懶惰嗎?
國家為維護人民生活,所應提供之保障機制在那理?
大官們將責任推給市場機制,拿不出作為,還說是有LP、有Guts。
其他,什麼五元一把的菜,3000CC的小車等等,簡直在放屁,大言不慚。
現代俠盜
為什麼我對涉及勞工而「隔岸觀火,說風涼話」的特別反感
馬克思主義者,斯拉沃熱.齊澤克(Slavoj Žižek)就認為資本主義的秘密,就是以「自由」之名出賣勞動力而接受實際上是異化勞動的「奴役」之實。
也就是說,其實「就業」是沒有什麼「自由」可選擇的,大部分也是不確定的「運氣」在操縱,不信「生涯規劃」給我看。當然,努力工作,吹牛拍馬,升官發財,討主子歡心的「生涯規劃」,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所有「受薪階級」的「真實」面貌,就是有優勢的勞工能面對有良心的主子,弱勢勞工就只有面對惡毒的主子。愈弱勢就愈遭人欺,人性之醜陋面,舉世皆然。
好在,逼急了,勞工有說「不」之權利,這就是現代文明之「可貴」。
「鄭弘儀等的主張」就是想讓勞工「逼急了」也不能對主子說「不」,要忍氣吞聲,否則就是「生產力的浪費,同時也增加了社會成本」。
流浪在街頭的遊民,其實是在大聲向「資本主義」說「不」。當然對於「某些人」是「聽」不到的。
卻是本盜心目中的「勇者」、「不幸者」。當然我也沒有鼓勵、讚賞流浪漢,人世間的「無可奈何」、個人的「運氣」而已。
「隔岸觀火,說風涼話」的可惡,就是讓人分不清楚「真實」與「幻象」。看似真來,實是假。
說是有情,卻無情。
當然,最會說「風涼話」的就是用「法律說話」的法官。製造了很多「幻象」正義。
phil6dog
陷身[政治紛亂/輿情對立/經濟下滑]的M型社會裡,
若大環境趨勢不改,游民問題可能會常態化呢!
因為,資源有限使救助難有成效、問題複雜甚至無從施力。 #
現代俠盜
今日聯合報民意論壇有兩篇文章,同時代表兩種不同的聲音,孰是孰非?
一篇「別再說 求職難」,基本上就是「鄭弘儀等的主張」,隔岸觀火,飽漢不知餓漢饑,風涼話,說的倒是輕鬆。
報載,流浪在街頭的遊民有年輕化的趨勢。不可否認,有許多外在條件的限制會造成求職不易,例如:學歷、年齡等,但其實在就業市場中,還是存在一些條件雖不是非常優渥但至少仍能讓人有薪資收入的工作。人當然都有選擇的權利,但若只是因為不願吃苦而放棄某份工作,這似乎也有些說不過去。試問現在那份工作不辛苦呢?
因為找不到工作或不願意工作而成為遊民,這不僅是生產力的浪費,同時也增加了社會成本。現在已有民間團體願意提供工作機會讓一部分遊民重新步入社會,別再說工作不好找,請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另一篇「幫遊民 要法規也要預算」,從整個社會制度來思考遊民問題,抓到問題之重點了。
在這個經濟發達、自由民主的環境,卻有一些人仍活在都市的邊緣遊蕩,在陰暗的角落裡求生存。這樣的故事,因政府的消極態度,再加上資源不足,我只能給予他們有限的協助,心中真的充滿感慨和難過。這些人也許真的曾經做錯很多事,也曾傷害他們的家人,他們也都知道做錯了,為什麼要將他們汙名化呢?難道大家都不給他們一點點的機會嗎?目前政府將遊民福利工作涵蓋在社會救助法內,再以行政法令來彌補遊民福利工作的不足之處,這根本是在敷衍了事,也無法真正的解決問題但這些年來,政府卻一直在搞意識形態的政策,明知民間有疾苦,卻不用心努力去改善,只會用數據來欺騙老百姓們,也讓這些弱勢朋友更加無力、無奈。
社會有很多弱勢族群朋友需要我們用公平、包容的心態去看待;而在弱勢族群中,遊民更加明顯的弱勢,只是我們不願去正視。遊民骯髒、流浪並不代表這些人不願意好好生存,只要政府願意用心幫助他們,社會大眾願意給他們機會,我相信這些游牧民族的朋友,一定會願意好好的繼續生存下去。
另外,有本「倒帶人生: 一段迷亂、瘋狂的遊蕩歲月」, 久周出版。出版日期: 20070903。作者: 亞歷山大.馬斯特 (Masters, Alexander)社會秩序的社工,他帶領我們進入遊民的真實生活,同時也逐漸改變了我們對遊民與社會制度的刻板看法。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讀讀。
phil6dog
TV 有人批評,
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的檢察官陳瑞仁,不應出席昨天總統府前的[國防表演]活動。
但我想,
他該是受法務部長或檢察總長指派的機關代表。
其次,[法律人]欠缺[政治素養]或許到後來是一件好事。 #
現代俠盜
哈!哈 ! 欣賞phil6dog 兄的幽默,通常肚子已經痛了,就表示沒有那個屁股。(有點懷疑,是不是,想要逼我再說粗話)
全球化時代,勞工可以越過國界去賺錢,使得國家的疆界被剷平了。
但追求全球化的同時,政府必須和人民訂定一個新社會契約來保障人民,例如:投入更多的資源來提供社會保障,以協助人民面對全球化帶來的新社會矛盾。
如果只是貪圖「便宜、剝削」的勞工,能帶動經濟。陷入市場競爭,優勝劣敗的遊戲中。終將反喫,得不償失。
將本地勞工「推向世界」與外地勞工,一視同仁,同時競爭。更是不道德。鄭弘儀」等之流的主張。
提高本地勞工之差異競爭優勢,保障本地勞工之社會福利,是政府努力的方向。
phil6dog
可是說,我親身體驗的情況卻常常是
[肚子痛了,才發覺自己屬於哪一種]。 :( #
現代俠盜
phil6dog 兄的見解,同意。
外勞問題的癥結在其最初的引進階段。
朝銅臭味最濃烈的地方前進。太好了。
澳洲過去實行「白澳」政策,二戰後,見美國正確的移民政策,聚天下菁英,於一爐,國富兵強。於是澳洲移民政策,改變方向。黃皮膚的人也才准予移民進入。
是故,移民問題複雜,好的策略,國家之福。錯的策略,全民受害。此之謂也。
有句粗話「沒哪屁股,別吃哪瀉藥」,台灣有沒有哪屁股,我不知道。需引進多少才正確,是政府的事。如何引進,也是政府的事。有沒有「銅臭」介入,我也懷疑,八成是有。
外勞屬「非移民」簽證入境,期限到,是要回家鄉的,算是客人。我們當然要以禮相待,豈可虐待人家,只因為是「窮人」嗎?
島內失業勞工,已屬個人的不幸。「類比」成外勞,情何以堪。有無尊重別人的「意願」。
照顧失業勞工,難道不也是政府應有的責任嗎?
總之,我還是認為政府無能,該大聲的罵。「鄭弘儀」等也就再懶的理他了。
phil6dog
我認為,
外勞問題的癥結在其最初的引進階段。
即:外勞來台的中介費用太高了。
至少應該利益歸公,因為全民受害。
現狀起因是法律規定/外勞寧願承受。
但此銅臭味已經招引蚊子蒼蠅一堆,
造成牽一髮動全身的廣泛後續作用。
各種已知未知的問題由此防不勝防。
法律可以被修改來處理這源頭問題,
但問題源頭的銅臭味才是真正問題。
拿破崙說:朝槍砲聲最密集的地方前進!
本人呼籲:朝銅臭味最濃烈的地方前進!
大盜兄,您可別會錯意啊! :) #
現代俠盜
有這種政府,也是要罵。
重溫本新聞台「轉載:外勞不是推動長期照顧政策的障礙」文章,正擊中「政府無能」之要害。
「如果政府覺得外勞是推動長照計畫的障礙,那政府應該提高基本工資、允許外勞組織工會、允許外勞更換雇主、將外勞納入勞基法保障並加強勞動契約的落實,讓台灣民眾感到外勞並不那麼「好用」而願意考慮雇用本勞。一方面放任外勞勞動權益被剝削,讓民眾趨之若鶩;另一方面又指責外勞阻礙民眾使用本勞,豈不是相互矛盾的說詞?」
「鄭弘儀」等「政府打手」更厲害,更高明,直接將「本地人」往「外勞處境」推,一箭雙雕。既解除了政府本身應照顧「失業」勞工的責任,無能之困境。更免除了「放任外勞勞動權益被剝削」之指控。
「把降低外勞當作長期照顧政策的目標本身就是個錯誤的決策,但卻是目前民進黨政府的主流想法」。
文章又說:「當人民被政策迫使去雇用外勞後,政府將雇用外勞看護的家庭排除在申請服務資格,換句話說,政府是將最嚴重的失能者推給外勞,而且不得再申請政府提供的長照服務」
「政府」此招更妙,只要「任何家庭」一旦有了「外勞」,就不再具有申請服務資格,政府可以完全免除對此「各別家庭」之照顧責任。
有點像我們的教育制度,「教育」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憲法明文規定。但是「師、生」一旦進入私立學校,就二分法,公私有別,差別待遇,政府即免除自身所負「教育」的責任,最多也只是施捨的「補助」私校一些錢而已。「政府」自己設立的公立學校不足,已有「失責」在先,「師、生」被迫進入私校,從此就應「活該、倒楣」,享受此等「差別待遇」。幾十年如此,不思改革。
如今,「居家服務」也如法炮製,「政府」自己不善盡責任,澤披黎民。百姓自力救濟,雇用「外勞」,「政府」因此又可以完全免除對此「家庭」之責任。
不禁令人想起前幾年,山區大雨,土石流成災,被迫遷村。呂副總統口出,何不移民中南美洲。此等思維,和「鄭弘儀」等同出一轍。副總統英明,治國如烹小魚,簡單容易,非本盜「腦力」所及。
「政府」責任都往外推,「官員」好處都往自身攬,甚至貪腐浪費。
這種政府,「要」來何用?該不該罵?
現代俠盜
中國時報 2007.10.06
疑歧視失業者 大話新聞挨轟
林上祚/台北報導
三立「大話新聞」主持人鄭弘儀,九月廿六日在節目中,指稱失業者該從事外勞的工作,還說「台灣不會餓死人」,節目充滿對失業者的歧視,失業人權促進委員會五日拜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希望NCC處罰三立。
失業人權促進會召集人蘇諍說,大話新聞以外勞人數破三十五萬人,證明台灣仍充滿工作機會,包括鄭弘儀在內來賓,大放厥辭。
失業者人權促進委員會及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認為,三立諸多言論,與強勢就業者所豎立的「強凌弱、眾暴寡」的社會主流價值,並無二致。
此則新聞 透露出「何不食肉靡?」之荒唐。資產階級的極致想法,就是不把「人當人」看,欺負人。
台灣社會既然需要「外勞」的勞動力,從事生產。「外勞」也心甘情願的想賺台灣錢,改善家鄉親人生活。你情我願,本質上也算是美事一樁。
問題是,不能因為外勞願做本地人不願作的事。雇主就把外勞當作現代的奴隸,次等人類。於是「非人道」的對待,也不覺良心不安。
看完「阿雲」的真實故事,台灣社會還不知檢討反省,想辦法改善「外勞處境」的不合理嗎?
現在可好,「鄭弘儀」等還恨不得將「自己人」也都打入「外勞」世界,盡情剝削,才能心滿意足。
台灣社會真要如此殘忍嗎?「鄭弘儀」等腦子裡到底「裝」的是什麼。狗屁不通。
俠盜更正
更正:
相對強勢的雇主更換傭工要比相對弱勢的傭工更換老板「容易」多了。
現代俠盜
一點沒錯,吃人的結構
努力實踐資本主義的結果,就是「誰落後,誰倒楣」,人吃人,吃的還「理直氣壯」。
密爾(Mill,John Stuart 古典自由主義者)式的資產階級自由是加劇了而不是修補了不平等的後果:「在往日如果一個奴隸注意力不集中,其主人也許無疑會殘害他或處死他或鞭撻他,但主人不得不想想,他這樣做是在損害自己的財產…。如果一個現代的僕人行為不端,主人可以當即把他趕出家門,馬上就可以另僱一個人,就像招呼出租車那麼容易。拒絕給被解僱的人寫一份人品推薦信,就幾乎等於判處他受苦數月並在社會等級中永久墮落。施加這樣懲罰,沒有上訴,沒有反省,日常生活的表面平靜也沒有最微小的不安」(超越法律p290)。
台灣目前不正處於這種資產階級自由的環境中嗎?表面僱傭關係是契約自由,事實上,相對強勢的雇主更換傭工要比相對弱勢的傭工更換老板難多了。
本盜周遭就知道有位台灣人娶越南籍女子,嫌不好,趕回去。再娶,還是越南籍。換妻如換衣,霸氣十足。
清官難斷家務事,外籍配偶間之恩怨,尤其婚姻生活,涉及感情因素,尚難論斷。
但在「台」外勞,既然合法准許入境,成為台灣社會的一份子,就應如同台灣人一般的對待他,視如兄弟。雖然台灣人自己的人權記錄也好不到那裡去。
外勞還要分「白人」外勞,「東南亞」外勞,用「立法」來差別待遇,真笑死人了。
其實,大部份的我們不都也是「勞」(本地勞)。那麼,還須要「立法」再「細分」下去嗎?
自由的喪失,不管是因為沒有就業的選擇,或是受制於專制的工作形式,此等本身就是一項重大自由的剝奪。
我家逃跑了2個外勞,乍看來,好像有理,仔細分析,也是問題多多。
首先「逃跑」兩字就有問題,外勞自己可以說,輿論可以說,唯獨「僱主」不能說。否則豈不坐實了有「虐待」之事,或者「外勞」是犯人,是奴隸,不能任意離職他就。
如果僱主說「不告而別」,也許正確點。
再來,「出去可以賺更多錢",自己人性上的缺失,卻有人老是評斷為"台灣雇主"的缺失」,提到「外勞離職他就」是屬「人性上的缺失」這又扯太遠了。
「賺更多錢」不正是我們台灣人的榮耀嗎?為什麼,到了「外勞」就變成是「人性上的缺失」,算不算歧視?
或者其原意是指我們「台灣人都有人性上的缺失」。這點,那我倒是非常同意。
最後,「每日六點起床,九點左右休息,因晚上要起來協助我母親上廁所一次,所以中午可以一起午睡2小時..當然有協助基本環境的清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誰受的了。
「每天上、下午都可以陪著母親在中庭和其它外勞聊天」,台灣人所謂的「聊天」是指在「工作中」嗎?還是心情放鬆之下,自由自在?
「我們假日回家和她噓寒問暖免得她覺得沒人關心」,「僱主」的噓寒問暖,對僱工來說是否「壓力增加」,這就要由「外勞」自己決定其親身感受如何了。
此種「專制的工作形式」十幾年前沒有(外勞沒開放),相信日後也不會有(世上,豈有此理)。所以Julia真幸福,能恭逢其盛,那就別怨了,好好享受吧!還有第三,第四個可以繼續雇。
台灣政府的長期照顧老人福利制度,是如此的高明,真丟臉。本盜非找渣,不吐不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