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與業主關係的整體協調

 

從微觀的、個別的作品來看,室內設計水平的高低、質量的優劣又都與室內設計者的專業素質和文化藝術素養等聯繫在一起。至於各個單項設計最終實施後成果的品位,又和該項工程和具體的施工技術、用材質量、設施配置情況,室內設計以及與建設者(即業主)的協調關係密切相關,即設計是具有決定意義的最關鍵的環節和前提,但最終成果的質量有賴於:室內設計——施工——用材(包括設施)——與業主關係的整體協調。
室內設計中,從整體上把握室內設計對象的依據因素是:室內設計——為什麼樣的功能室內設計建築物和室內空間;這一建築物和室內空間的周圍環境狀況;經濟投入——相應工程項目的總投資和單方造價標準的控制。
設計構思時,需要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即各類裝飾材料和設施設備等,這是容易理解的;還需要遵循建築美學原理,這是因為室內設計的藝術性,除了有與繪畫、雕塑等藝術之間共同的美學原則(如對稱、均衡、比例、節奏等等)之外,室內設計作為『建築美學』,室內設計更需要綜合考慮使用功能、結構施工、材料設備、造價標準等多種因素。室內設計總是和實用、技術、經濟等因素聯結在一起,這是室內設計有別於繪畫、雕塑等純藝術的差異所在。現代室內設計既有很高的藝術性要求,其涉及的設計內容又有很高的技術含量,並且與一些新興學科,如:人體工程學、環境心理學、環境物理學等關係極為密切。現代室內設計已經在環境設計系列中發展成為獨立的新興學科。對室內設計含義的理解,以及它與建築設計的關係,從不同的視角、不同的側重點來分析,許多學者都有不少具有深刻見解、值得我們仔細思考和借鑒的觀點,例如:
認為室內設計“是建築設計的繼續和深化,室內設計公司 室內設計作品 室內設計 台中室內設計 室內設計 室內設計 室內設計 室內設計 室內設計 室內設計 室內設計
認為室內是“建築的靈魂,是人與環境的聯繫,是人類藝術與物質文明的結合”。
我國前輩建築師戴念慈先生認為“室內設計的出發點和著眼點是內涵的建築空間,把空間效果作為建築藝術追求的目標,而界面、門窗是構成空間必要的從屬部分。室內設計從屬部分是構成空間的物質基礎,並對內涵空間使用的觀感起決定性作用,然而畢竟是從屬部分。室內設計外形只是構成內涵空間的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