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付費又免坐牢之好康----什麼是創用CC ?
(此刻我又變回音樂老師的身份了。)
常常在課堂上跟同學告誡拍攝影片不要隨便插入別人的音樂,不小心就要去坐牢喔。
學生說,可是我們喜歡五月天,不能放進我們的影片嗎?
我說不行,因為五月天沒有答應你們用啊。
學生說不然我們自己唱?
自己唱很好,但是詞曲是五月天做的啊,除了歌唱表演是他們的創作,詞曲也是他們的作品啊。你唱他們的歌,沒徵詢他們同意,沒取得他們授權,還是有問題喔。
喔那唱舒伯特的歌曲,這夠久了吧? 舒伯特不可能爬出來告我們哪! 喔親愛的,這是沒錯,但是你唱的是中文翻譯的歌詞喔!中文翻譯者的版權你確定OK嗎?
那學生就會很沮喪,自己詞曲創作兼演奏,那也太為難了吧!!!我們這個音樂不能用,那個音樂不能用,那是要放什麼?
是的,那要放什麼?
所以現在老師我簡單的講一下:
(一) 那麼你可以放什麼?
1.超過著作權保護期限的著作。
以台灣為例,除了特殊案例之外,一般來說著作權法的保護期限為著作人生存期加上死亡之後五十年。例如知名畫家陳澄波過世的年份是1947年,那麼1997年之後他的作品就被列入公共財產,大家都可以隨意使用,不需要經過當事人或委託者。(其他國家大部分也都是死後50年,美國比較想要保障創作者,所以訂的是死後70年。)
也就是這樣,所以我前陣子發現現在很多以前的經典電影的DVD都變得超便宜的,經典大片耶,連一片49元這種莫名奇妙的金額都出現了,那是因為這些電影都過了著作權保障的期限了,想使用就可以使用,想複製就可以複製,壓個DVD扣掉本錢就可以賺了。
2.合理使用。
通常我們所謂的合理使用大致上都在不營利,教育使用,使用其中一小部分,或是標示出處網址這些方面。
合理使用這是為了避免大家都觸犯著作權法而開的小小方便門,不然所有的東西我們的都不能動也就不能推廣,那也不見得符合創作者的原意啊。合理使用的話的確可以不告知而使用別人的作品。但是因為規定繁雜又抽象,有模棱兩可的地帶,不小心會踩到灰色地帶。要是遇到那種專靠告人興訟來維生謀福利的機構,不小心踩線就要跑很多次法庭,會很雖,雖到爆炸。我就有朋友遇過這種事,不賠錢就要跑法庭所以好像也是賠錢了事 (而且是不成比例的多錢),因為誰有時間跟他們耗,一天到晚跑法庭?
3.開放式公眾授權的著作。亦即採用創用CC這種公眾授權模式的著作。
因為著作權的保障是自然產生而不是註冊的,也就是說,只要我做了這個作品,不需要去登記,這個作品就是我的了,別人不能亂用。別人亂用我可能就可以去告他。
但是有些作品的創作者可能願意與人分享他的作品,所以他就在作品上面直接公開授權,也就是告訴每一個經過的人說,嘿,你要用我的東西嗎? 只要你依照我的規範來合理使用,那你就拿去用喔,你不用來問我,也不用特別來告訴我,就可以取得授權了。
(二)什麼是創用CC?
創用CC (Creative Commons)是一種針對受著作權保護之作品所設計的公眾授權模式。任何人在著作權人所設定的授權條件下,都可以自由使用創用CC授權的著作。
創用CC授權有四個核心授權要素,分別是:
姓名標示 | 利用人必須按照作者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其為利用人(或利用人使用該著作的方式)背書。 利用人必須標示創作者的名稱(或筆名)、著作名稱、出處或網址、原有的授權方式。「指定的方式」是指若授權人或作者另有指定方式,例如僅要求標示贊助機構,則必須依其指定方式標示之。 利用人也不能以任何方式暗示授權人為利用人或利用人使用的方式背書。這是因為創用CC是對不特定人授權,為避免其他人誤認利用人和著作人有特殊的信賴、合作關係,所以利用人不得作此暗示。舉例而言,麻省理工學院開放式課程的教材都是採取創用CC授權,其他的教育機構縱然使用其教材,也不能藉此暗示與麻省理工學院有合作關係。 | |
非商業性 | 利用人不得為商業性目的而使用著作。 利用人不得以主要為獲取商業利益或私人金錢報酬的方式,來利用著作。與他人無償交換著作,例如數位檔案交換分享的行為,不是商業性利用。 | |
禁止改作 | 利用人不得改變、轉變、或改作原著作。 利用人不能改作授權人的作品。改作的常見形式有翻譯、編曲、編劇、改編小說、改編電影、錄音、節略、濃縮等。如果著作是音樂作曲或錄音時,將樂曲與動態影像作同步結合的行為,構成此處的改作。 | |
相同方式分享 | 利用人改作自原著作的衍生作品,必須採用和原著作相同或類似的創用CC授權條款。 例如,原著作採用「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利用人改作授權人之著作後的作品,也要採取同樣的創用CC授權條款,亦即「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 如果不是衍生著作,而是重製、散布原著作,無論有無「相同方式分享」的要求,都不能任意更改原著作的創用CC授權。 |
(三)那創用CC授權的創作可以怎麼引用?
前面四種核心要素,可以組合而成下面六種主要的授權條款:
(因為不可能禁止改作又相同方式分享嘛,所以只有六種。)
姓名標示 |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 ||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 ||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
這樣等於是六種契約,創作者如果有想分享的作品可以六選一,做不同的宣告。而使用者也可以知道自己可以如何使用。
現在我們先看左邊:
例如如果我的文章貼了這個東西,你就可以引用我的文章,但是你要註明這文章來自拜占庭雲雀。就算你知道我的本名也是要標示我此處創作所用的名字。這個規定很寬喔,如果人家把我的文章拿去出了一本書,我也不能哀號喔。
改作的意義跟我們想像中的改作是不太一樣的。此處的改作指的是變成了有了另一個新創作人影子的衍生著作。例如翻譯就是一種改作 (翻譯之後的著作權就變成進行翻譯的出版社的,當然當初它也要花大錢才能買得原版改作的著作權)。例如把原著小說改編成連續劇。例如新詩改作成一首歌的歌詞。
允許人家使用我的著作,也允許人家改作。但是改作之後的衍生著作會屬於改作的人喔,所以不能便宜都給他啊,規定衍生著作的改作者要使用跟我一樣的創用CC條款,再授權給每個人使用。例如維基百科就是,你可以寫,可以改別人的,也必須被人家改,改好的資料也必須跟大家一樣掛在網站上跟大家分享。
那另外右邊那三個就是前三個加上非商業性。這很容易明白吧,非商業性不表示絕對不能拿來賺錢,而是如果你要拿來商業用途,那你要另外來跟我談授權金。我自己覺得作品加上這個非商業性比較保險,萬一寫太好不小心爆紅了不至於沒錢拿。
(四)那我的作品要如何宣告採取創用CC授權?
如果我想分享我的作品,就在作品的最下方加上標註 像
網站之內容皆採用創用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台灣3.0版
前面的文字描述不是只有文字,是要有連結的。你可以點進去看看,網站裡面有國旗,還有關於授權的說明。
(連結的網址可點選第三大項的六種授權條款的圖案後面的文字。)
請參考本文最下方的標示。
(喔對了,一個網站裡面不同篇的文章可以分開標示喔,沒有規定我音樂母后碎碎唸全部的文章都要選擇同一種授權方式。)
(五)那我去哪裡找可以免費免告知而可使用的創用CC素材?
因為隔行如何隔山啊,關於音樂的部分我是比較清楚的,
有一個專門放創用CC授權的音樂網站,叫做jamendo http://www.jamendo.com/en
裡面的音樂通通都可以依照授權方式拿來用。
另外這是看來的,因為我沒有在用flicker。據說flicker裡面也有很多上傳者授權創用cc使用的。所以如果授權寬鬆只有規定要姓名標示的那種照片,你都可以公開的使用在你的網站上,你的書中當插圖,去印一本月曆送人家,還是拿去當範本刺青在屁股,都行的。
(最後一項看得出來我是在開玩笑吧。)
flicker相簿裡面的授權創用CC的作品:http://www.flickr.com/creativecommons/
如果有什麼錯誤也請大家來告訴我,畢竟這方面我也不是專家。
其他的細節請參閱 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本文許多圖片與文字皆來自該網站。
另外的創用CC授權可應用素材應該還有很多,請各憑本事自己查了。
(一開始是很好心的想跟各位同學介紹創用CC的免付費免坐牢之好康,沒想到本篇居然是這麼不負責任的結尾啊。)
好啦,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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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結語已經有修昂的味道出來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