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6 17:40:34九如教會

生活中做見證

生活中作見證 林後六1~七1

講道:謝拱德

93.09.19

  最近有一則新聞是與宗教信仰有關係,述說一位祖父對其孫女未能接受小學教育的事情到處陳情,這是因為小孩的父母親是錫安山新約教會信徒,雖女孩的母親也是小學老師,但堅持孩子必須到錫安山上自學,因為堅持世俗的學校教育是墮落世界的一環,新約教會的子女寧可在山上自學,也不願下山就讀。

  新約教派乃起源於香港,由一位自稱先知的江端儀姊妹在一九六三年建立。由於深信天國即將來到和世界末日,他們在高雄甲仙小林村一處取名「錫安山」開墾,過著凡物公用的共同生活。取名「錫安山」顧名思義就是期待神國降臨此地,他們堅信上帝只在「錫安山」這個地方。因這樣的信念,新約教會的信徒深信若要得到上帝的拯救,就不可與世同污,必須從這墮落的世界分別出來。

  若從我們的信仰角度來看他們,似乎會認為「很可笑」或是「他們誤解聖經中的教導」。德國宗教歷史學者托爾奇曾對西方宗教歷史上一些非主流,視世界為罪惡應與之分別的宗教,例日門諾教會或貴格會等等,不過托爾奇對他們的評價很高,因為這些非主流的宗派在信仰上相當忠誠堅定。因此,對於「錫安山」信徒的信仰堅持,雖我們不同意他們的作法,但是信仰上的理念值得我們尊敬。但是如此的作法真的是聖經中的教導嗎?
  在今天我們所讀的經文中,第14節開始就談到「不要跟不信的人同負一軛…」,似乎看非主流的宗派所強調「聖與俗」要分開是對的,可是若真的是這個樣子,我們又能如何在「世俗」中為主作見證及傳福音呢?難道,保羅豈是要我們從這世俗世界分離出去,若是如此,保羅為何會到希臘雅典那眾多偶像的地方法傳福音呢?

  這經文似乎與前面經文不相稱,所談的內容也不相同(你可試著從六:3-13,再跳至七:2-4節讀下來)。在序文中談到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之前寫了一封信。有學者認為六章節比較像是接在林前五章9到11節所提「從前給你們的信裡」這段之後。這段經文提到「不可跟那自稱信徒,卻淫亂、貪婪、拜偶像、辱罵別人、酒醉或盜竊的人來往;就是跟這樣同桌吃飯也不可以。」又說「從前給你們的信裡,我告誡過你們不可跟淫亂的人來往。我並不是指異教徒中那些淫亂、貪婪、盜竊,或拜偶像的;除非離開這世界,要跟這樣的人隔絕是做不到的。」

  使徒保羅提出「不要跟不信的同負一軛」,這「不信的人」並非指那「異教徒」,更不是在指「基督徒不能與非基督徒結婚」,而是「不信的人」是指在教會中的弟兄姊妹。
〈要有信心及膽量為主作見證〉

  雖然這世界有其黑暗的一面,有魔鬼邪靈要侵擾我們,我們當然要離棄這些“不好”的地方或物品;但是保羅並非要我們基督徒遠離人群,獨居一方,反而是要更有信心去作見證傳福音。牧師娘的一位基督徒朋友,他不去有擺神像的商店買東西,甚至選舉時投票所設在廟宇,他就不去投票,如此的信仰堅持不能說有錯,只是,信了耶穌後反而比過去更沒“信心”去面對這世界。我們並非要去拜那偶像,但在那假神像的面前,我們無須畏懼,我們都曾遇見某教派信徒沿街每個住戶、商店逐一拜訪,詢問“你有讀過聖經嗎?”,雖然他們大都遭到拒絕,他們無視商店住家是否有偶像,也許他們如此傳福音效果不佳,可是起碼他們願意踏入這“迷失的人群中”。

  也許,你的另一半不是基督徒,那麼你必須要有影響力來使你的另一半認識耶穌基督,這影響力並非去強迫、要求對方,而是要求自己,使對方看見你所信的耶穌基督,用愛去關懷、為他的工作、生活禱告,為孩子建立信心禱告,為兩人生活建立共同信仰禱告。

〈在困境中仍持守信仰為主見證〉

  基督徒當然也會遭遇困境,唯有的差別是在艱困中的態度是如何,個人曾見信徒去算命、排命盤,結婚時挑“吉時吉日”,家中有喪事時看風水地理、挑吉時埋葬,完全不遵守基督徒應有的信仰態度,其實這是上帝不喜悅的事,卻有基督徒無視上帝的誡命。

  或許你現今在工作上遇到挑戰或瓶頸,或許你目前的婚姻狀況出了一些問題,也許你現今是單親家庭、子女教育及生活的重擔壓的你喘不過來,有許許多多的狀況,讓我們覺得沒有“面子”,來到教會深怕他人的恥笑…。

  各位,我們教會去恥笑這些弟兄姊妹嗎?或者鄰居、朋友嗎?我們那一位在上帝的眼中是完全的呢?我們那一位在上帝面前沒有罪呢?因此,我們要彼此關心代禱,使在生活中遇見試煉的弟兄姊妹重新得力,也使非基督徒看見我們在艱困中依靠上帝而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