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6 11:58:42bluekelly

投資型保單可以將買保險的額度約定到很低

投資型保單可以將買保險的額度約定到很低
其餘保費全部轉入投資帳戶,去買基金或連動債。

此舉,也讓主管機關重新思考,是否該讓保單回歸保險基本原意,為了扭轉過去保戶買保險的錢總是少少,卻將大把銀子拿去投資的情況,金管會訂出新的遊戲規則,設立保險額度的新門檻,十月一日開始,投資型保單的保額和帳戶價值,將隨著年齡不同,而須維持一定的最低比率,此規定僅限投資型人壽保單,至於投資型年金保險將不受限制。



統一安聯人壽訓練培育部副理秦國維表示:「未來這類保單的保障額度,就必須要維持在最低的門檻,因此客戶的錢不可以全拿去投資,當然新規定不溯既往,之前投保的人是不會受到影響」秦國維進一步指出:「所謂最低比率指的是,死亡給付/保單帳戶價值╳100%,依照被保險人不同的投保年齡,必須符合不同的最低比率,如40歲以下的比率是130%,41到70歲是115%,71歲以上則為101%。」



宏利人壽商品部副總經理鄭祥琨補充:「這個比率不僅每次繳保費時,都要重新計算一遍,連保險年齡也是如此,並非一直依照原始投保年齡。」因此,一旦不符合者就要隨時做調整,年紀稍長或是不達最低比率,保戶就必須獲利了結帳戶,或者加買保障提高保費。基本上,每次繳交保險費時,年繳者每年需審視一遍,而月繳者則逐月來計算,是否符合最低比。



投資空間受限



新制實施下,投資型保單帳戶價值,一旦超過保額,保戶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提高保額,此舉雖然可滿足最低比率要求,但保戶需比以往支付較多危險保費,如此用在投資的金額將大大減少。如果選擇贖回部分保單價值,那麼贖回的部分,將無法繼續在帳戶中累積投資價值,相對也會壓縮到節稅的空間。





舉例來說,三十歲的某甲,每月繳一萬元,買一張400萬元保額的投資型保單,某甲在他四十歲時,突然發生意外,想將保額調降到100萬元,如果當時他的保單價值,已達200萬元的話,他就必須贖回帳戶價值中的部分金額,約123萬元(如此一百萬元的死亡給付/77萬元保單價值╳100%才會等於130%,新制規定40歲以下者須符合130%最低比率。)



如果不想贖回,就必須將保額提高到260萬元(因為260萬元死亡給付/200萬元保單價值╳100% 130% ),才能符合新的規定,不過,此時他所支付的危險保費就必須增加,而用在投資的金額便會相對減少。



雖然投資型保單回歸保險本質,讓壽險保障維持在一定水準,但有時保戶的初衷其實並非如此,舊制下的投資型保單,可以按照原計畫調降保額,也能隨時增加投資金額。新制下,提醒一般保戶:「未來投資空間會受到侷限,不再像以往擁有較多的自主權。」

但是對於在今年10月1日前購買的投資型保單絕對不會有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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